中国香港专利申请指南
香港虽然是我国的特别行政区,但不会对已授权的中国大陆专利自动提供保护。
因此,如果中国大陆的专利想要在香港也享有保护,需另行申请香港专利,以阻止他人未经许可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此专利产品或由该专利方法制备的产品。
香港专利类型
1原授标准专利
直接提交申请,原授专利申请必须经香港“专利注册处(Patent Registry)”进行实质审查,保护期最长为期20年。
2转录标准专利
指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指定专利局(即中国、英国和欧洲专利局/知识产权局)审查、授权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HKIPD)获得注册的发明专利,有效期可长达20年。
3短期专利
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HKIPD)提交,经形式审查后获得注册,可在申请的提交日期起4年后续期,有效期可长达8年。
4外观设计专利
可在申请的提交日期起5年后续期,可以续期4次,有效期可长达25年。
香港转录标准专利申请流程
在中国香港申请转录标准专利,分为两个阶段:
步骤
时限
条款
1
提交记录请求(申请转录标准专利的第一阶段)
在指定专利当局发表指定专利申请的日期后6个月内。
条例第
15(1)案
2
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申请转录标准专利的第二阶段)
在指定专利当局批予指定专利的日期或记录请求于香港的发表日期(两者以较后者为准)后的6个月内。
条例第
23(2)案
香港转录标准专利申请所需要的信息和文件
1、香港转录标准专利申请第一阶段(以专利表格第P4号提交记录请求)
所需要的信息包括:
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和详细地址;
发明人姓名;
发明名称(中英文);
指定专利的具体信息:指定专利当局、申请号、申请日、公开号、公开日;
PCT申请的具体信息(如指定专利的案件类型为PCT申请):国际申请号、国际申请日、国际公开号、国际公开日;
优先权信息(如要求优先权)
所需要的文件包括:
基于中国(CN)专利申请提交香港转录标准专利申请:
①以国际申请(PCT申请)为基础:
PCT公开文本(A1/A2、A3)
306表(如申请人有变更、变址或发明人变名)
CN基础申请的公开文本
2、香港转录标准专利申请第二阶段(以专利表格第P5号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所需要的信息包括:
香港申请号、公开号、公开日期;
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名称和详细地址;
发明名称(中英文);
指定专利的具体信息:指定专利当局、申请号、公告号、授权日等。
所需要的文件包括:
指定专利当局公告的授权专利文件副本;
如申请人与已提交备案不同,还需提供表明申请人请求注册权利转移的声明及支撑声明的文件。
备注:
香港申请一般不核验委托书,当知识产权署认为有必要时,会要求代理机构提供表明代理资格的委托书;
对于转录标准专利,香港知识产权署不进行新颖性及创造性的实质审查;
由于香港不属于PCT条约的成员组织,所以PCT申请不能直接进入香港。
香港转录标准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予的形式
香港知识产权署辖下的专利注册处会在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只要申请符合规定的格式,无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在指定期限内已予更正,即可批准为相应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