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利!深圳卖家最关心的商标专利补贴整理!【亚易知识产权】
2019年10月25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全新的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也就是,新的商标专利补助款规定文件正式下发啦,已经注册了商标专利的卖家们又可以领钱啦!深圳果然没让我们失望,力破之前补助款取消的传言,由于文件实在是太长,小编帮你们整理下跟卖家们最相关的补贴情况。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政策放宽,拥有深圳居住证的个人也可以领取啦!)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最高补贴20000元。(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最高上限20个)
欧盟商标:3000元
其他单一国家商标:1000元
港澳台地区商标:1000元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3000元
非洲工业产权组织:3000元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三)商标注册文本,非中文的商标注册文本还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2500元
非个人申请并首次获得发明专利的,每件增加资助:7500元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的不予资助)
申请资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的收据凭证;
(四)发明专利证书。
美国发明专利:40000元
欧洲发明专利:40000元
日本发明专利:40000元
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20000元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三)发明专利证书和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扉页以及中文翻译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年度登记量≥20件):300元/件
作品著作权(年度登记量≥5件):200元/件
资助作品类型:
(1)文字作品;
(2)音乐作品;
(3)美术、建筑作品;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5)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三)著作权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作品登记证书》)
(四)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的,提供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相关发票和合同。
对企业开展的国内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参考支出成本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开展的涉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参考支出成本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了包含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制度、知识产权维权应急处置制度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三)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有一审以上判决、仲裁裁决,或达成和解并已执行完毕(但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不予资助) ;
(四)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完成不超过一年;
(五)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对深圳市有关产业有一定借鉴和指导作用,对深圳市的政策制定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或具有其他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影响;
(六)愿意将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向社会公开。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一)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四)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及案例分析报告等研究成果;
(五)成本支出说明;
(六)判决文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
(七)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
以上就是跟卖家相关的补助情况简要整理。
现有文件为针对补助款的补贴说明,具体领取操作细则还未出来,网上暂时还不能申报,之后进行持续跟踪报道,请卖家们持续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