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反转!医疗物资出口新规,海关第53号公告终于出来了!
相信昨晚很多口罩卖家一夜未眠,到现在可能还在心绞痛!一则:医疗物资(含口罩)被列为出口法检!引来无数口罩卖家哀鸿遍野。
消息称:从今天(2020年4月10日)起,19个“医疗物资”类商品编码项目将实施进出口商品品质检验。
从流传出来的图,我们可以看到总共有19个商品编码项被列入法检目录,涉及过于广泛。有卖家说:“3926,4016,9004已经哭晕在厕所,实力躺枪,通用HS招谁惹谁了”!
大反转!
没想到,苦熬一夜后,又有最新消息传来:就在今早10:00,更新系统恢复,撤销法检!
这一大起大落,让卖家也摸不着头脑,这到底是啥情况,究竟检还是不检啦?
对于这一消息,美鸥网小编也在第一时间登陆海关总署官网进行了验证。
就在刚刚,海关总署官网发布了传说中的53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我们可以看到,确实有一些医疗物资产品从4月10日起需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但没有昨晚网传的打击面那么广。
需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编号,如下图所示: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对出口商品检验的规定!
第三章 出口商品的检验 第十五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检。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第十六条 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发给检验证单的出口商品,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报关出口;超过期限的,应当重新报检。 第十七条 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第十八条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装运。
口罩作坊要凉了?
众所周知,因为疫情原因,今年新成立的口罩厂并不少,且大部分厂商都还没来得及去申请资质,为了蹭热度赚快钱以次充好的也不在少数。太多三无口罩报了非医用就一股脑往外出,出了质量问题只会让made in china的商品口碑更差,影响国家声誉,也不利于外贸发展。
在美鸥网小编看来,检验也是为了保证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优胜劣汰也是市场的生存法则,资质齐全、质量过硬的口罩卖家未必会凉,多个检验而已,影响不大,三无口罩受到限制对其反而是一个扩大市场份额的良机。
至于那些资质不全,妄图以次品口罩赚快钱的厂商,小编只能说:祝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