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专利制度概况及特点
俄罗斯是中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中最重要的战略协作伙伴之一,中国与俄罗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也逐渐深化。俄乌冲突爆发,使俄罗斯成为全球的关注中心,美国等西方国家与俄罗斯的一系列制裁与反制裁措施对俄罗斯乃至全球知识产权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01 专利概况
俄罗斯是欧亚专利组织(EAPO)的成员国,因此俄罗斯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通过俄罗斯国家申请和欧亚专利组织申请两种方式进行。俄罗斯是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和海牙协定的成员国,对于俄罗斯国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和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直接申请途径进行;工业外观设计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途径和根据《海牙协定》指定在俄罗斯进行生效。
笔者分析了自1992年俄罗斯联邦成立之始,俄罗斯国家申请及欧亚专利组织专利申请量的逐年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俄罗斯国家申请及欧亚专利组织专利申请量(1992-2020年)
*incopat数据库中欧亚专利组织数据仅更新到2022年3月31日,因此图中2020年欧亚专利组织的申请量并不准确。据欧亚专利组织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与2019年相比,2020年专利申请量仅下降了3%。
受到苏联解体所致政治经济环境不稳定的影响,俄罗斯专利申请量在最初几年处于缓慢发展的趋势,专利申请量在每年2-3万件之间波动。自1998年开始,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俄罗斯专利申请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申请量逐年上升,在2006年超过了6万件。此后十年间(2006-2015年),发展略微放缓,但专利申请量基本保持在相对高位。然而,自2016年开始,俄罗斯专利申请量逐年下降。尽管尚无法获取近两年的数据,但可以想见,受到全球疫情和俄乌战争的影响,俄罗斯的专利申请量势必会进一步下降。
另外,自1996年开始,一部分申请人选择通过向欧亚专利局递交申请的方式来获得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各成员国的专利权。相对于俄罗斯总申请量,欧亚专利局的申请量始终处于相对低的比例(5%左右),这说明相对于欧亚专利组织的其他几个国家,俄罗斯始终是最为重要的专利布局市场。从图1中可见,欧亚专利局的专利申请量整体上与俄罗斯保持一致,但是在近几年,欧亚专利局的申请量并未像俄罗斯一样逐年明显下降,而是相对稳定,这似乎表明各国申请人对于欧亚专利组织或对于其成员国的发展持相对稳定的态度和信心。
另外,笔者分析了2011-2020年这十年间,俄罗斯专利局和欧亚专利局专利申请的产出国别,如图2和图3所示。
图2. 俄罗斯国家专利申请产出国别分布(2011-2020年)
图3. 欧亚专利组织专利申请产出国别分布(2011-2020年)
从图2可见,在向俄罗斯专利局递交的专利申请中,俄罗斯本国的申请占绝对主导。外国申请人中,美国以10%的比例占据第一位,德国、日本、法国和中国分列二至五位。在申请量前十位的国家中,欧洲国家占大多数,欧洲国家的申请量总和超过了美国。
从图3可见,在向欧亚专利局递交的专利申请中,美国以32%的比例占绝对优势,俄罗斯仅以6%的比例位列第二,英国、德国和中国分列三至五位。与图2中相对集中的分布不同,欧亚专利局的申请人国别分布相对比较分散,但是从整体上看,外国申请人中仍是美国、欧洲、中国和日本占据主要地位。
尽管美国和欧洲与俄罗斯在政治上交锋激烈,但是从专利申请量来看,美国和欧洲仍然视俄罗斯为重要的专利布局市场。
俄罗斯专利法律制度
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成立初期的一段时间内,俄罗斯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依据1992-1993年间颁布的六部主要单行法:《俄罗斯联邦专利法》、《俄罗斯联邦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品原产地名称法》、《俄罗斯联邦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法律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保护》、《俄罗斯联邦版权和邻接权法》和《俄罗斯联邦育种成果法》。
2006年12月18日,俄罗斯联邦总统签署了第230号“关于《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生效”的联邦法律,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废除知识产权领域中原有的一系列单行法,此后,《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即“知识产权编”成为俄罗斯全部和唯一的知识产权立法,俄罗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法律关系将完全由这个一法律调整。自此,俄罗斯成为当时世界上唯一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完全民法典化的国家。
2014年3月12日,俄罗斯总统签署第230-FZ号联邦法律,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做出多项修改,此次修订的大部分内容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此次修订增加了许多与欧洲专利局(EPO)和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类似的新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增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之间相互转化的规定。
2.第三方可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对申请的专利性提出异议。
3.要求申请的说明书描述应充分详尽。
4.对实用新型进行实质性审查(新颖性、工业实用性和披露充分性)。
5.外观设计申请的宽限期从6个月延长到12个月。
6. 知识产权的转让或处理备案程序简化。
7. 详细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侵权可用的补救方法,更容易使侵权人做出赔偿。
2020年7月31日,俄罗斯总统签署第262-FZ号联邦法律,修订了民法典中有关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实质审查的部分条款,此次修订的大部分内容于2021年8月1日生效。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可专利性初步检索及报告
申请人可以向俄罗斯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任何学术或研究所请求对专利的可专利性进行初步检索和出具专利性报告。俄罗斯知识产权局可以使用该检索结果和报告来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且仅收取50%的审查费。
2、对免费申请的限制
如果专利权人在提交申请的同时,签署了在市场条件下向任何有兴趣的国家居民出让所授予的专利的义务,依旧需要支付一笔官方费用。
3、增加主动修改的机会
民法典第1378条增加在提交实质审查请求时进行主动修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