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进口清关(二)
我们以美国海运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到门为例,相关阅读:一文读懂美国海关清关程序和要求,
清关方式通常有两种:
一、以美国收货人的名义清关
即由美国收货人(consignee)提供POA给货代的美国代理,同时还需要美国收货人的Bond。
二、以发货人的名义清关
即由发货人提供POA给起运港货代,货代再转给目的港代理,由美国代理人帮发货人在美国办理进口商海关登记号,同时需要发货人购买Bond。
注意事项:
1、以上两种清关方式,无论采用哪一种,都必须用美国收货人的税号(Tax ID,也叫做IRS No.)来清关。
IRS No.(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No.)是美国收货人在美国国税局登记的一个纳税识别号。
2、在美国,没有Bond无法清关,没有税号也无法清关。参考文章:清关知识 | BOND美国篇
货代在目的港的清关流程
一、报关报检
报关行收到到货通知后,如同时备妥海关所需要的文件,就可以在预备到港或抵达内陆点5天之内向海关申请通关。
海运通关通常会在48小时内告知放行与否,空运会在24小时内通知。有些货物船还没有抵港海关就已决定要检查了。
绝大多数内陆点都可以在货物抵达之前进行事先申报(Pre-Clear),但只会在货到后(即ARRIVAL IT后)才会显示结果。
向海关申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电子申报,一种是海关需要审查书面文件。无论哪种方式,我们都必须准备好所需要的文件等数据信息。
二、准备报关文件
(1)提单(B/L);
(2)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3)装箱单(Packing List);
(4)到货通知(Arrival Notice)
(5)如有木质包装,需熏蒸证书(Fumigation Certificate)或 无木质包装声明(Non Wood Packing Statement)。相关阅读:一文读懂出口木质包装IPPC标识规定,
三、转关
如果在内陆清关,需要做转关(cut I.T.---Immediate Transit)。
我们需要提供I.T,生效日 (Date Issued)、出发地和中止地(Place Issued and Ended)。内陆海关会用I.T,来控制并放行。
四、放货
(1)从前的ABI系统,船公司码头是直接和海关联网,这就意味着如果海关在ABI里放行,船公司及码头都可以看到。
现在的AMS,一些规模大的船公司如长荣、APL、马士基、中远、CSCL等也都联网AMS,
这些船公司以及NVOCC AMS FILER都可以同步看到,船公司帮助码头系统同时更新。
(2)码头/船公司放货码头与船公司是联网的,如果运费预付,提单又是电放,只要海关一放行,码头就会自动放货给卡车公司。
所以,起运港没有收到客户的运费,千万不要做船公司提单电放
(3)内陆放货到内陆的货,清关后船公司会给一个PICK UP,代理拿到此PICK UP后通知货运商,卡车公司凭此号码提货。
此号码要等:A、货到达堆场并从火车上下柜,B、海关放行后,C、船公司放行后,才可以拿到,缺少任何一项都拿不到。
所以,内陆的货需要花很长时间跟踪,在到货运商收到PICK UP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