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57万元!又一金融机构原副CEO被逮捕?原因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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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外企因违规被罚57万元
6月3日,一家成立于2007年4月的外商独资企业**(苏州)包装企业被传因为“外保内贷超额履约”违规,最终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开出了一张57.33万元罚单。
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苏州)包装这家外企违法事实已经明了,该企业在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借款,具体违法行为类型可以依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6“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审核原则第3条。
△图片来源:跨境金融研究院
如果有相关企业疑似存在以上行为的话,要赶紧停止并跟主动有关部门详细说明情况,获得最大程度谅解。
因为依据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审核原则,外商因外保内贷履约形成的对外负债未偿本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如果超出上述限额且外债额度仍然不够的,按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借款进行处理。
所以按照国务院令第532号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如果存在“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图源网络,侵删
除了**(苏州)包装这家外商独资企业外,因为外债超额度而被处罚的还有北京**汽车零部件公司、以及广东**达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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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收到"境外所得申报提示"!
上面讲了企业金融债务违规问题,接下来分享下最近大家比较关心的“境外所得申报纳税”问题。
6月15日上午11点,已经有不少人都收到了一份境外所得申报提示,大家一时之间都开始慌了,那么你知道哪些境外所得需要申报纳税吗?
另外该“境外所得申报提示”具体都提到了什么呢?
△图源网络,侵删
内容如下:
尊敬的纳税人,为帮助您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避免出现涉税风险,请您认真核对2022、2023年度是否存在从境外取得收入的情况。如确实取得境外收入,请您核对年度汇算是否已对境外所得依法在境内进行汇总纳税申报。如有问题,请及时补充2022、2023年度收入信息并如实更正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如未取得境外所得或个人所得税申报无问题,可忽略该提示;如有打扰,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咨询。
其实大家比较熟悉的炒美股所得、境外工资薪金、境外公司股息红利、出售境外公司股份、甚至在境外转让境外公司股份等等境外所得都需要申报纳税的。
随着税务部门要求相关个人核对2022、2023年度是否存在获得境外收入的情况,如有需申报纳税后,其实“何时征,征多少”这些征税规定都是很早都定下来的。
随着国家税务合规要求加速,和监管尺度开始趋严,如果大家有炒美股所得、境外工资薪金、境外公司股息红利、出售境外公司股份、甚至在境外转让境外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要赶紧查看自己的境外收入是否需要申报纳税。
所以大家对外债超额度、及外保内贷履约超额度、境外申报纳税等事情还是要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