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资讯 | 中国-巴西海关AEO互认安排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巴西海关AEO互认安排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AEO 是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由世界海关组织所倡导。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一种制度安排。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地区)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仅通关时间就可减少约50%,从而显著降低高信用企业的通关及物流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并显著提升国际供应链安全便利化水平。 互认协议实施后,两国AEO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将可享受到对方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AEO互认协议的广泛签订,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关通天下”,助推我国的进出口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自2019年巴西总统博尔索纳罗访华并与中国达成八大重要协议后,其中海关总署项目中,中国与巴西将开展AEO互认便安排上了日程,终于即将在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两国AEO企业货物将在通关中享受较低单证审核率、较低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联络员沟通解决通关问题、非常时期优先快速处置等互认的便利措施。上述措施有助于降低企业的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可有力地促进两国企业贸易安全与便利,为两国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营造更加安全、透明和可预见的营商环境。 为充分享受互认便利,中巴AEO企业需要在通关环节准确填报AEO编码。与巴西有进出口贸易的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需要将AEO编码告知巴西进口商或出口商,由其按照巴西海关规定填写申报,巴西海关在确认中国海关 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我国企业自巴西AEO企业进口货物时,需要分别在进口报关单“境外发货人”栏目中的“境外发货人编码”一栏和水、空运货运舱单中的“发货人AEO编码"一栏填写巴西发货人的AEO编码;向巴西AEO企业出口货物时,需要分别在出口报关单“境外收货人”栏目中的“境外收货人编码”一栏和水、空运货运舱单中的“收货人AEO编码”一栏填写巴西收货人的AEO编码。我国海关在确认巴西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注意事项 海关AEO认证已家喻户晓,通过中国海关AEO认证的企业,不仅在中国海关、国内相关部门享受便利,还可以享受AEO互认国家或地区给予的优惠措施。 首先要清楚自己以及贸易伙伴是不是AEO企业? 目前中国海关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互认的AEO企业为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虽然是中国海关的AEO企业,但目前尚不能享受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的便利。要清楚您的贸易伙伴是否与中国海关实施了AEO认证的国家或地区海关的企业也很重要。 告诉贸易伙伴你的AEO编码以及让贸易伙伴提供他的AEO编码,这是您能否享受到便利的重要环节,一定要搞准确。 我国AEO认证编码由字母“AEOCN”+企业在中国海关的“10位注册编码”组成。例: AEC CN1231231230。海关10位注册编码(即:经营单位编码) 正确填写AEO编码 a) 中方进口 请您将贸易伙伴的AEO编码按照规定准确填写在报关单的备注栏中,系统对碰一致后会给予通关便利措施。 注意:如果您不是AEO企业,但您的贸易伙伴是AEO企业,在进口时也能享受到一定的通关便利哦。所以一定要问清对方是否是AEO企业。 b) 中方出口 请向您的贸易伙伴确认其在进口时是否按照其海关规定将您的AEC编码正确填写了。
具体通关便利包括:
★ 减少单证审核和查验;
★ 对需要查验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
★ 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
★ 在中断的国际贸易恢复时提供快速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