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干起来!22个县(市、区)获得专项激励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发展,结合跨境电商优势和制造业产业集群优势,浙江省先后于2016年、2019年设立两批共51个省级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含宁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与政策供给,2019年12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激励的通知》,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激励工作。经各地自评、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2020年浙江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专项激励名单已正式发布。
专项激励名单
以上同一组内排名不分先后。根据《通知》规定,示范类第一档、第二档每个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专项激励资金;培育类每个给予200万元的专项激励资金。
示范类、培育类县(市、区)名单
(试点产业集群)
示范类县(市、区)
培育类县(市、区)
来源:浙江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