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火爆IP周边野蛮生长,这属于是宣传还是侵权?
《黑神话:悟空》一出,各种游戏周边层出不穷:
(滑动欣赏周边)
这种“周边生态”其实已经见怪不怪,
“出电影周边”、“同人手办”
这些在淘宝或者闲鱼一搜就近万条链接
大家对这种买卖也习以为常:你拥有周边,我又能赚点小钱钱
作为消费者,有的人会更青睐于购买野生周边,原因很简单:比买正品的便宜多了
但作为商家来说,还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毕竟在未经官方授权的情况下,售卖周边产品,属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比如被誉为中国科幻电影的里程碑《流浪地球》,其发行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曾发起商标维权:
(图源中国裁决文书网)
(图源中国裁决文书网)
但实际上,并不是每一个官方都愿意去处理这些盗版周边卖家的责任,
一是要额外地花费时间精力,二是这些周边在某些程度上会起到宣传作用
以至于我国的正版和盗版周边处于一个灰色地带
于是乎,就会有商家把周边卖到老美的电商平台上
老美不管吗?
管!管得还挺严
可能有的卖家会问:管的严咋还一堆人在亚马逊上卖手办?卖周边?
一般来说亚马逊是机测查封,也不够及时,看到还在卖的可能是漏网之鱼
而且那几个流氓律所喜欢养肥了再宰
据小编今年上半年不完全统计,不管是动漫、明星乐队、还是影视作品,发案维权的不在少数:
DUNE沙丘24-cv-07233
Barbie芭比24-cv-03655、24-cv-03647
Madonna 麦当娜24-CV-02009
BLINK-182 摇滚乐队24-cv-01716
Pearl Jam珍珠果酱乐队24-cv-03635
Bee and PuppyCat 《蜂妹与狗狗猫》动画24-cv-06409
MOLANG萌浪兔24-cv-01614
NARUTO火影忍者24-cv-06985、24-cv-06986、24-cv-07610
......
以上的案件,大多都是围绕“商标”和“版权”两方面维权
从商标的角度来说:
如果某IP的商标注册类目涉及了玩偶、书本、服饰等,而你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该商标并贩卖该类目的商品,则构成侵权行为,很有可能被对方盯上。
(部分维权的IP商标)
而从版权的角度来说,这些周边更多涉及手办、人物形象,或者是影视片段:
(部分维权的IP版权)
和商标一样,如果你未经权利人授权,销售有版权的手办或玩偶,那也会有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要是不幸被起诉了也别怕,毕竟有些IP对于侵权原因总是千奇百怪:
(点击可查看大图)
那在老美卖周边,是不是一经发现,必须赔钱?
事实上不一定,如果你:
1、只要是没出单、或者只有对方一单取证订单;
2、在原告品牌词前面加上for、 fit for、compatible with...等通用介词,表示所售产品是适用/兼用于原告品牌产品的配件;
3、冻结资金高,涉嫌侵权产品销售额较小且可证实。
这些情况下,我们可以用法律武器进行反击,不要着急去妥协,毕竟不是起诉就一定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