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担心被驳回?别慌,看这里!
随着企业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人们也越来月重视商标的重要性,但是现在注册商标的难度也肉眼可见的变大了。
先看下商标一般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1)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
(2)商标名称不规范
(3)商标缺乏显著性
(4)商标违反强制性规定
其中商标近似是商标注册被驳回的主要原因,被驳回了,不仅浪费时间还浪费金钱。
新《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局对商标的近似审查标准到底是什么?
(一)文字商标近似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或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图形商标近似
10、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判定为近似商标。
11、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注册的图形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组合商标近似
12、组合商标原则上是进行分要素审查,即如组合商标中的汉字、外文、字母、数字、图形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如何避免构成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