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非洲,投资宝典】肯尼亚篇三:投资肯尼亚(文末有投票)
肯尼亚的进口贸易中有哪些法规?
出于安全、健康和环境方面的考虑,肯尼亚建立了进口许可体系,共分两个等级:
第一等级:完全禁止进口的产品,包括假币、淫秽物品、麻醉药品、化学品等11类产品;
第二等级:限制进口的产品,该类产品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需要满足技术、植物检疫、健康或环境部门的标准方可进口,主要包括动植物产品、武器、汽车、贵金属等种类。
例外条件:进口至免税商店、出口加工区的商品或是政府采购的军火等,可以无需进口许可证。
与进口业务相同,在肯尼亚从事出口业务也需按照《贸易许可法》的要求,在获得贸易主管部门的贸易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出于公共食品安全、动植物和资源保护等原因,肯尼亚对少数产品,包括铸铁废料、成年林木、木炭、古董和濒危物种等产品的出口有许可证要求。
肯尼亚鼓励投资的有哪些领域?
肯尼亚鼓励投资的相关法律为《外国投资保护法》。该法制定于1964年,经过多次修订。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肯尼亚自身条件及需求的变更,该法已明显滞后于鼓励投资的形势发展的需要。
目前肯尼亚鼓励投资的领域有:农牧渔业、旅游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信息与通讯技术、能源、水资源与卫生服务、制造业、服务与培训、金融等。
与此同时,肯政府当前还采取一些鼓励投资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投资补贴、折旧、亏损结转、关税减免等。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有哪些规定?
肯尼亚政府限制非技术性劳务人员进入肯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工作许可制度,在肯尼亚工作的外国人必须事先获得工作许可证。
(Kilimall 驻肯员工与当地同事交流)
肯尼亚政府允许投资者在高级管理职位或需特殊技能但无合适的本国雇员的领域雇用外籍职员。外籍劳务人员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4-45岁之间。
肯尼亚对中国投资合作有何保护政策?
2001年7月,中国与肯尼亚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但由于肯尼亚未能完成其国内手续,该协议一直未能生效。
肯尼亚已与18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有英国、瑞典、印度、丹麦、挪威、赞比亚、法国、德国和加拿大。2017年9月,中国与肯尼亚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谈判,但肯方尚未完成内部生效手续。
2012年,肯尼亚标准局(KEBS)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CCIC)签署合作协议,在进出口产品的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等方面加强合作。根据协议,肯尼亚标准局认可中检集团对中国输肯尼亚产品所做的符合性评价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