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包装法全面解读,是所有的包装都算吗?
Verpackungsgesetz(包装法)是一个欧盟法律性强制法,强制生产商或是出售商,第一次销售产品含有包装,包括外部包装,最终零售包装,饮食业所用的抛弃式容器/盛器,运送包装材料,公司都需要注册和认领许可证,包装法中强制出售商必须申报出售的包装材料,种类和重量。该法规规定了生产、投放到德国市场和回收包装的要求。
还包含了生产者对包装生产商和分销商的责任,以及要求零售包装参与废物管理系统(所谓的双系统),为他们设定高回收目标。
注册要求适用于最先将装有货物的零售或分组包装的任何一方,以商业为基础(在Verpackungsgesetz中称为“生产者”)。这些货物通常在进入德国市场后由“私人终端消费者”接收且最终由其丢弃的包装材料。
在许多情况下,零售商/分销商将被归类为生产商,例如:
德国生产的商品:在德国生产和销售的b2c产品由第一个销售它们的人获得许可;
从国外进口商品:它被认为是从国外进口到德国的商品的第一个经销商;
自有品牌:那些销售自己品牌的人负责许可和包装注册;
代发货:在直接发货的情况下,货物的托运人负责对包装材料进行许可;
由履行合作伙伴发货:决定性因素是谁用货物填充运输材料。如果货物最终已经包装好并发送到履行中心,该履行中心只添加运输标签并发送包裹,则在线零售商必须对运输材料进行许可。另一方面,如果履行中心用纸箱或类似的包装物品,则履行合作伙伴必须许可运输材料。
在首批带包装商品进入市场之前,企业就需要申请包装授权许可。所有制造商/首批包装经销商,包括包装商品,还有跨境电商商品包装都必须通过LUCID在新的Zentrale Stelle Verpackungsregister(中央机构登记 - ZSVR)注册,然后才能将任何包装在德国市场上销售。
原则上,最终消费者通常作为废弃物产生的所有包装都必须获得许可。这也包括运输材料,如快递运输包装中的填充和防挤压材料(例如气垫膜)和密封材料(胶带、捆扎带等)也需要遵守包装法的规定。
德国《包装法》的市场监管由德国联邦环境局进行,如果“生产商”发生违反德国《包装法》的行为,将被视为行政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处以最高20万欧元的罚款,并面临着被禁止销售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