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过程中收到的那些通知书,你知道该如何处理吗?
01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获得专利的申请号
专利局受理处及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会检查和核对全部文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主要目的是确定申请日、给出申请号,在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同时一般还会收到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者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中写明了申请人应当缴纳的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和在申请时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以及缴费期限。
02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专利准备公开 在初步审查阶段,会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发出补正通知书,主要是申请文件中出现的一些形式缺陷,例如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等。对于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不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收到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后,之后即将进入公布程序。
03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专利开始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家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在实质审查阶段会经常收到的通知书则是审查意见通知书,主要是申请文件中出现的一些实质性缺陷,例如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不清楚;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等。申请人应当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对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进行意见陈述书,必要时需要修改申请文件,以消除缺陷。
04 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专利授权 包括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时发出的;说明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是可以获得专利权的;但是此时申请人还不具有该专利权,还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05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专利证书缴费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同时,会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写明的费用金额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只有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专利局才会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登记和公告,专利权是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的。
06 驳回决定——专利驳回 在专利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即仍然存在实质性缺陷的,则将被驳回,发出驳回决定。
通知书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