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关总署举行每月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司长姜峰、副司长邸杰介绍了海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参与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制定实施、RCEP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实施准备等有关情况。
2020年受疫情影响,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陷入经济衰退,我国进出口面临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等严峻挑战,海关税源缩减。面对复杂的进出口形势,全国海关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惠企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深化综合治税,坚持科学征管、依法征管。
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退)税近2700亿元
海关坚决贯彻中央稳外贸稳外资部署,发挥税收征管职能,推动进口环节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年执行减税、自贸协定关税减让及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减(退)税2687.7亿元。主要包括:执行2020年关税调整方案等降税政策减税1042.5亿元;落实18项自贸协定等优惠贸易安排(包括15项自贸协定和3项其他优惠贸易安排)减让税款832.6亿元;对天然气、石脑油和燃料油等政策性退税293亿元;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减税129.4亿元。
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统筹推进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切实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会同政策主管部门及时研究出台防疫物资进口免税政策,压缩审核时限与环节,加快减免税办理速度,通过海关“关税聚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提供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全力保障捐赠防疫物资迅速通关并减免税6.1亿元,助力打赢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
结合企业延期复工实际,延长缴税期限,为全国1500余家企业减免税款滞纳金3亿元;
加大对加工贸易内销支持力度,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为加工贸易企业减免税负1.25亿元,落实年内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政策,为1.8万家内销企业减免缓税利息6387万元;
推动出台因疫情退运货物不征税政策,为188家进出口企业免、退税1052万元。
围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组织对集成电路、航空维修、原料药等19个重点行业产业开展专项税政调研,82项关税调整建议被纳入政策调整方案,为黑茶等我国优势产品增列了税目,降低了抗癌原料药、医疗设备等商品的进口关税,有力支持了产业发展,满足了国内需求。
参与防疫物资归类的国际合作,根据防疫工作实际编写发布的《中国防疫物资归类指南》,被世界海关组织作为全球疫情防控物资的归类指引,为国际疫情防控贡献中国力量。
杭州海关关员赴企业宣传降税降费和区域性原产地证优惠相关政策 王轶星/摄坚持创新驱动,统筹通关纳税便利和防范税收风险,全面深化海关税收征管改革。以建立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为标志,改革税收征管方式,由海关对进口货物逐票审核征税,变为由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海关复核抽查,大大提升货物通关速度,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与此同时,海关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研判与处置,构建分层次、多角度的税收风险协同防控体系。税管局聚焦“大税源、高风险”行业、企业和商品,实施税收风险重点防控,统一全国口岸征管执法。直属海关加强口岸和属地纳税人管理,排查处置税收风险,引导纳税企业守法自律,降低合规成本。深入推进进口货物税款多元化担保机制创新,扩大关税保证保险、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企业增信担保等改革试点,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超过3500家企业参与关税保证保险试点,担保税款3776亿元,占同期税收的10%。持续优化通关纳税便利措施,汇总征税和企业自报自缴税款分别占同期海关税收的35.9%和57.9%,较2019年分别提升7个和9.3个百分点。
认真落实中央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部署,积极参与离岛免税购物新政和全岛封关运作前“零关税”政策的制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同步研究海关监管制度和实施方案,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海南聚集。2020年7月1日,离岛免税购物新政正式实施,旅客年度免税购物额度由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取消了单件商品的免税限额,免税商品种类由38类增至45类。新政实施仅半年,离岛旅客累计购物约300万人次,增长六成,购物金额约200亿元,增长近2倍,吸引海外消费回流作用明显,带动海南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2020年12月,原辅料和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截至今年1月底,已为企业减免税款4700余万元。
海关认真履行原产地管理职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改革原产地签证模式,开发上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系统,大幅压缩签证时间;进一步推进原产地电子联网,联网自贸伙伴增至10个;持续扩大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范围,促成印度、新加坡和印尼接受自助打印证书,实现中国-东盟项下互认自助打印证书的新突破。全年18项优惠贸易安排项下享惠进口10340.7亿元,增长7.1%,比同期一般贸易进口增速高出8个百分点。出口企业申领优惠原产地证书货值13759.7亿元。
推动RCEP原产地规则落地生效,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这是我国迄今为止商签的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协定,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里程碑。海关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推进RCEP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的全面实施。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关员为某进口企业提供RCEP协定关税减让政策咨询 杨振雷/摄建立健全原产地管理制度体系,出台《RCEP项下原产地管理办法》,对享惠货物的原产资格、运输规则、进口申请享惠程序、出口原产地证明出具及核查等作出明确规定。作为原产地领域重要的贸易便利化措施,RCEP将大规模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海关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按照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从企业资质和产品资格两个维度,构建我国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体系。
强化科技支撑,结合RCEP的实施特点,研究设计“原产地管理业务全景图框架”,开发RCEP原产地管理平台,提升原产地管理智能化水平。
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培训,有效提升企业对关税减让和享惠规则的认知度和技术能力,帮助企业全面掌握并有效利用RCEP项下累积规则、微小含量、原产地自主声明等规则条款,充分享受关税减让成果。同时海关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准确给予进口享惠,及时提供出口签证服务,为企业尽享协定优惠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另外,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2021年中国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外贸的政策支持,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最近,商务部已在听取外贸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呼声,积极解决国际物流不畅、物流成本偏高、外贸信贷投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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