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大全
“世界知识产权日”自2001年4月26日设立以来已走过了23个年头。知识产权在鼓励创新创造和推动国家创新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模式有依职权保护(主动保护)和依申请保护(被动保护)两种,依职权保护的前提是权利人已经向海关总署进行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那么,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如何办理备案?今天,就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指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奥利匹克标志实施的保护。
2. 备案有什么作用?
一是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权利人联系方式和侵权嫌疑货物特征等信息,使海关能够在对进出口货物的日常监管过程中,及时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备案中的知识产权合法使用信息,能够帮助授权许可货物快速通关。
二是海关采取依职权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根据《条例》的规定,只有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的情况下,海关才主动将进出口侵权嫌疑货物的情况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否则,海关无权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可以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在海关依职权保护程序中,就每个案件,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还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总担保。如果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知识产权权利人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提供相当于其要求扣留货物价值的等值担保。
四是可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由于海关对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侵权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所以,尽早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可以对那些毫无顾忌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不法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知识产权。广大进出口企业也可以通过查询备案,了解其承揽加工、代理生产的进出口货物是否可能构成侵权,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3.哪些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
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所以,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
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专用权;
二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
四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或者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奥林匹克标志及世界博览会标志也可以在海关总署备案,但其备案的方式略有不同。
4.如何申请备案?
申请人可以访问海关总署网站,点击进入“互联网+海关”栏目项下“我要办”—“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备案保护”版块,进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子系统”进行备案申请。
5.哪些情形不予备案?
1.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
2.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
3.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
请注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就其申请备案的每一项知识产权单独提交一份申请书。如果在一份申请书中同时申请多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也将被视为申请文件不齐全或者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