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延期举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延期举行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及变更抽签方式的通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决定延期举行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并将抽签方式由线下抽签变更为线上抽签,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特此通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0年6月30日
你知道为什么商标局要同日注册的必须抽签吗?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的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确立了“申请在先”这一时间概念,将“商标申请日期”作为判断商标申请先后的依据。明确了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情形。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也规定了同日申请的商标确定申请权的三种途径(具有按顺序的优先等级):
1、提供在先使用证据;
2、自行协商;
3、抽签决定,未参加抽签视为放弃申请。
需注意的是,申请人无论采用哪种途径均只是确定“申请权”归属,在获得申请权后,商标仍需按照正常的审查程序进行,同样可能会面临商标驳回的情况。
那么参加抽签中签后是否就意味着取得了商标专用权?
这是一个错误认识。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程序设置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同日申请商标申请权的归属问题,而非确定商标的专用权。完成同日申请程序的商标,仍要进行实质审查,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情形予以驳回,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方可初步审定并公告。未参加抽签的同日申请商标,放弃的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商标申请权,对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上的申请予以正常审查。
因此,当我们确定好想要注册的名字,应当尽早向商标局递交申请保护起来,如果在注册前,品牌已经开始使用,则需要保留好使用证据,避免名字被他人捷足先登,留下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