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什么时候进行做账审计报税?
香港公司注册申请下来以后,需要做账审计报税以维持香港公司的正常运转,那香港公司的做账审计报税什么时候进行呢?
1、新成立的香港公司首次报税时间:自成立日起的18个月内,可任意选取时间(一般选取3月或12月为结算月);当收到利得税表后,则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报税事宜;
2、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的报税时间:以首次做账结算月的次日起,每12个月为周期申报一次。当收到利得税表后,年结日为12.31及3.31的,可以延期8个月完成报税,分别延期到8.15及11.15完成,其他年结日则需在1个月内完成报税工作。
注意:有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香港公司在报税期内没有收到香港税务局发来的利得税表,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公司不用做账报税。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公司应该在报税期限内,自觉完成报税工作,若逾期报税或不报税,香港公司将面临着较大的惩罚,轻则罚款,重则股东董事被列入黑名单,被冻结银行账户,或账户资金被缴入港府府库,被香港法院起诉或判刑。
1、新成立的香港公司首次审计时间: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的第18个月会收到税务局下发的首份利得税表,首份税表通常自下发日起三个月内到期,应在税表到期之前及时安排做账审计工作,及时递交税局报税。
2、常规的香港公司的审计时间:大多数公司选择每年的3月31日或12月31日作为审计年结日,因为这两个年结日的公司收到税表后可申请延期8个月进行申报,12.31的可延期到8.15进行申报,3.31的可延期到11.15进行申报。
此外,香港公司也可以选择其他任一天作为年结日,而选择其他年结日的公司须在税表发出日起1个月内完成做账审计工作并进行纳税申报,时间会比较急促,建议优先选择12.31或3.31作为审计年结日。
注意:无论年结日定在哪一天,都应该于税表到期前完成做账审计工作并递交税局,逾期将产生罚款等风险。
1、审计:执业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执行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
2、报税: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后,将审计报告连同报税表、利得税计算表一同递交给香港税务局进行报税工作。
香港公司做账包含了三个报表,分别是试算平衡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需要整理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明细账和总分类账。做账所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商业登记证(复印件)、银行的月结单(对账单)、银行收款和付款水单(回单)、商业发票、订购单、费用开支单据等等必要单据。
核数
其实我们说的核数等同于内地企业所说的审计,香港公司的核数师报告只有香港持牌的会计师才有权出具,经公司股东/董事签名确认后递交税局报税。
香港公司在递交了税表和核数师报告后,税务局会在三个月内完成评税,如果确认公司是亏损或没有利润的,会发出无需缴税的通知函,并将亏损额留到下一年抵扣。
公司即使没有在运营,也没有开立银行账户,也要做不活跃无运营审计报告和税表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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