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跨境电商!海关总署公布这四项新规
AMZ123获悉,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自2024年12月15日起,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海关总署将推出以下四项举措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
1、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新规生效后,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即可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这意味着跨境电商企业开展海外仓业务将更加便利。
2、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企业在出口过程中将不再面临繁重的文件要求,海关的通关效率有望显著提高。
3、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
上海、杭州、宁波、厦门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将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这一举措有助于企业提高装货效率并降低运费成本。
4、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
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这一举措有望降低跨区退货的成本,并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据了解,在全球化浪潮中,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持续稳定增长,已然成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上述一系列利好举措落实后,有望促进跨境电商进一步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