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带你了解商标注册:津巴布韦
一篇文章带你了解
商标注册
津巴布韦
一、概述
1、津巴布韦自1997年3月6日起实施《班吉协定》。津巴布韦保护商标的法律包括1974年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
2、津巴布韦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是津巴布韦专利局, 官方语言是英语。
3、商标注册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单类别申请制度。商标注册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4、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二、申请方式
津巴布韦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不属于马德里成员国,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不能制定津巴布韦;
故津巴布韦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或者通过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申请注册。
三、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提前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3年。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签署/经营许可认证;
五、注册流程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
3、公告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 商标申请 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12-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