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零申报VS离岸豁免
2、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3、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1、香港税务局在7年内仍有权要求检阅公司帐目,如在抽查时,发现公司提供的文件不满足零申报的条件,有可能被视作逃税。
2、由于是零申报,但却又业务往来的话,公司的帐目可能不符合税务局的要求从而触犯税务申报的相关法律。
3、香港银行会向香港政府提供账户报告,只要离岸账户有资金往来,很容易被发现而被关闭离岸账户,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对外运营。
香港对于利得税的征收是采用属地原则,即只就来源于香港的利润征税,如果利润不来源于香港,可以在报税时申报公司是离岸经营。在当前课税年度没有来源于香港的应评税利润,申请豁免缴纳利得税。一旦获得批准,离岸收益将无需支付香港的利得税。
香港有限公司所经营之业务,如所有运作(包括销售、采购、技术支持、客户服务)之活动,均非在香港境内进行,公司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一经批准,所有离岸收入均不需支付香港利得税。公司要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必须要先为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
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离岸豁免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离岸豁免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记录等。
满足以上 5 个条件,公司可提供以下资料向税局申请离岸豁免。
1.税局需要了解公司的架构,对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初步的了解。
2. 需要知道公司的订单如何谈妥和操作、货物如何采购及供应、如何付运费及货款等。
3. 也会要求提供具有代表性交易的全部文件,包含买卖合同、购销合同、发票、订单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证明文件资料越具体越好,在提出离岸豁免申请之后,如果公司资料不详尽,税局可能要求公司提供更多的文件及回答相关的问题,最后税局会做出评估结果。
如果其中一项是在香港发生的,那么离岸豁免申请获得接纳的机会将降低。
申请离岸豁免的基本流程
① 做账审计;
② 将经审计报告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
③ 税务局发出离岸问题信件;
④ 撰写回复信件及相关资料交税务局;
⑤ 税务局下审批结果。
2、在审计完成之后,由公司向香港税务局提出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其间税务局会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及税务代表要求提供各种不同的公司运作文件(包括审计报告),及根据公司情况提出相关的查询及提问。
3、所有税务局提出之问题,必须一定期限内回复。如税务局同意公司之运作属离岸操作将发出豁免同意书。
一般在税务局发出豁免同意书后2~3年内,税务局不会再向公司提出查问,但税务局拥有最终决定权。其后,税务局会不定期每数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