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清关文件与流程
在欧盟清关所需的文件
有关如何获得 EORI 号码的信息
各种海关手续
作为清关一部分的原产地证明信息
每个欧盟成员国与进口有关的具体信息
1.欧盟清关所需文件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明是一种国际贸易文件,
证明货物中包含的货物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
简单来说,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状态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证明货物的原产国不符合任何优惠待遇的条件
优惠原产地证书,
允许货物从已签订优惠协议的第三国进口时享受减税或零关税。
提单(B/L)是船公司向托运人签发的文件,
承认货物已装船。
提单作为承运人收到货物的证明,
包含货物、船只和目的港的详细信息。
证明了运输合同并传达了货物的所有权,
公路运单 (CMR)
空运提单(AWB)
铁路运单 (CIM)
单证册(ATA)
主要的要列清楚以下几个要求:
1、货物品名
2、数量
3、成交价格方式,是FOB、 CFR、还是CIF等,
这一点很重要!
关系到费用及风险分担的问题.
4、装运期
5、运输方式
统一报关单(SAD)
欧盟申报舱单(ENS)
船舶进入欧盟其中的一个港口
就需要已经提交ENS,
即使货物不会在欧盟进口。
注*
后续在2023年会施行ICS2政策
留意即可,
(EORI) 号码是一个唯一识别号码,
由欧盟国家的海关给经营者(公司和个人)人员。
在欧盟以外设立的进口商将在首次提交以下申请时获得 EORI:
报关单
入境摘要声明 (ENS)
欧盟国家VAT
德国 |
|
2.所需的清关信息:
出口商信息与收货人名称和地址含VAT
到达日期
发票号码
商品描述(名称、质量等)
计量单位
商品数量
货物价值
货物总价值
发票总价值和付款货币。等值金额必须以在进口国兑换成欧元
运输工具
正常货物清关,
当货物到达欧盟入境海关时,
一旦满足所有进口要求,货物就可以放行:
所有货物的关税和其他费用已支付。
已提交受限制的货物的进口许可证。
已提交所有适用的授权和证书(例如塑料或者反倾销)。
3.中转其他国家清关流程:
非欧盟货物可以在欧盟关税区内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地点,而无需在第一个挂靠港口支付缴纳进口关税、可以将货物转到另一个欧盟国将清关转移到目的地海关并支付进口关税等。
境内中转-
货物可以在欧盟关税区内从某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地点(已经清关完成,并支付关税后的货物),可以在欧盟内自行运输。
海关仓储-
海关仓储- 非欧盟货物可存放在海关授权并在海关监管下的场所其他地点(“海关仓库”),无需缴纳进口关税与货物进口相关的其他费用
保税区-
保税区- 成员国可以将欧盟关税区的一部分指定为保税区。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其他费用(即国内税),直到它们被分配另一个经批准的海关程序或再出口。货物也可经过简单的操作,例如加工和重新包装
临时准入-
临时准入- 非欧盟货物可以在不支付进口关税的情况下进入欧盟,前提是它们在用于再出口。临时进口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进口加工-
货物可以进口到欧盟,无需缴纳关税、税收和手续,在海关监管下加工,然后再出口。如果最终没有出口,他们将支付关税和进口费用。
出口加工-
欧盟货物可能出于加工目的临时从欧盟关税区出口。加工后的货物可以放行流通,全部或部分免除进口关税。
虽说欧盟作为关税同盟,
然而,
他们之间仍然存在一些海关要求差异
比如许可证或者包装和标签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