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案件!好莱坞影星“Steve McQueen”商标侵权案,附被告名单
案件号:23-cv-01261
立案时间:2023年3月1日
原告:Chadwick McQueen
代理律所:Tme Law PC
史蒂夫·麦昆(Steve McQueen),生于1930年3月,逝世于1980年11月,是好莱坞动作影星和赛车手。他创作了众多备受欢迎的电影作品,包括《辛辛那提小子》、《内华达史密斯》、《巴比龙》和《逍遥游》等,同时还曾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提名,与达斯汀·霍夫曼等大明星齐名。他的作品至今仍深入人心,名声依旧。
维权的美国商标“STEVE MCQUEEN”注册涵盖了多个类目,包括:
第9类(太阳镜、头盔等)
第12类(摩托车)
第16类(海报)
第25类(运动鞋、棒球帽、睡衣、运动衫等)
第28类(玩具汽车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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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Jude刚在eBay官网上输入关键词"STEVE MCQUEEN"进行检索,结果显示出了超过19000个链接。这令人不禁思考,其中有多少卖家在未获得商标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这个商标。
Tme Law PC律所代理的品牌中,有七成的案件都是隐匿立案,他们对于侵权案件的处理偏向保密。小Jude还发现了最近几宗由该律所代理的隐藏案件,但其中是否涉及这个商标的具体情况仍不得而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仍需保持警惕和谨慎。
另外,我们切勿忘记史蒂夫·麦昆所拍摄的众多电影作品,产品上若使用他的形象可能会侵犯版权。因此,建议大家避免过度借用这位影星的热度,以免引发过多的侵权纠纷。
此案中,如果你收到对方律师发送的标题为“DEFAULT JUDGMENT ORDER”的邮件,意味着缺席动议已经被批准。您被冻结的资金将划到对方律所的账户,不过实际上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来完成资金划拨。虽然在这个阶段与对方进行和解谈判相对被动,但仍有谈判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