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热点】商务部宣布加强口罩出口质量管理!附口罩出口资质要求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20年第5号 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 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模版见附件1),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相关注册信息见附件2),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政策解读 简单一句话:出口企业或代理出口企业,只能出口附件表格中企业的产品!其他一律不得出口! 附件1:出口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如下所示↓↓ (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模板) 附件2: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名录↓↓ (只允许这些企业的产品出口) (企业名录) 扫码查询我国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信息(国家药监局网站www.nmpa.gov.cn动态更新) ★ 我司口罩出口资质要求 ★ 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另外目的国清关所需资质认证也是必要的,如FDA ,CE 等。 4月1日起 空海运等需要正式报关的防疫物品,都要送检,送检达到国家标准才能出口,否则要没收销毁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2、医疗器械经生产许可证
3、厂家的口罩检测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