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税务小知识
我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但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可以享受刚刚出台的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也就是今年财税字13号公告)规定,自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13号公告明确适用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非企业性单位等纳税人。 支持疫情防控捐赠所得税政策有哪些亮点? 答:为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向疫情防控事业捐赠,尽快战胜疫情,这次出台的疫情捐赠所得税政策,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与现行政策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突破了比例的限制。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该政策放宽了比例的限制,体现了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支持。 二是突破了程序的限制。考虑到疫情紧急,政策规定,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我个人通过支付宝公益中的“紧急救援,防控疫情”、“武汉与时间赛跑”等项目为湖北防控疫情项目进行捐款,支付宝中有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重庆市慈善总会这些接收款项的单位提供的电子捐赠证书,证书上有证书编号和捐款金额以及盖有接收款项公益性组织电子章和捐赠时间,请问这些捐款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如何扣除? 答:可以扣除。可凭捐赠证书以及查询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