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教会】专利缴费服务模块介绍(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给注册用户进行专利相关业务办理的综合平台。缴费人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入专利缴费模块,可以进行网上缴费、填写电子缴费清单、查询专利应缴费用、获取专利费用票据、办理出暂存等缴费相关业务的办理。
登录网址:https://cponline.cnipa.gov.cn
网上缴费
1、在线填写
用户可以通过该页面缴纳普通国家申请费用、PCT首次进入国家阶段以PCT国际申请号缴纳的费用、PCT国际阶段费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费用等。在线提交需要缴费的申请号/专利号,查询应缴费用,生成订单并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实际支付。可对生成的订单进行管理,对交易状态进行查询,查看并获取已开具的电子票据。
①进入网上缴费在线填写页面;进入批量模板上传页面,下载模板
②在线填写页面填入正确的申请号等信息,查询费用,填好票据抬头等内容;在模板中正确自行填写所有必要信息
③完成所有申请号及费用填写;上传后批量缴费订单模板
④填写缴费人信息后生成订单
⑤在线支付
实名用户登录进入网上缴费页面
两种情况:在线填写或下载缴费模板填写后批量上传。在线填写:点击“增加”按钮,进入“新增费用”界面,用户进入在线填写申请号,查询应缴费用。
输入申请号时,PCT国际申请和PCT申请首次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需要选择业务类型。票据拾头为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应当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缴费人自身原因漏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予换开电子票据。票据抬头超过4个字符时会页面会弹出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提示,关闭提示需要点击右侧的“x”。
信息填写完成后可查询应缴费,查询结果分为应缴费用和可选费用,应缴费用不能修改金额,可选费用可修改费用金额,填写完成后,可以保存并添加新申请号。
新增完费用后,在展示界面可以进行费用增加、修改、删除操作。若无修改,可点击“下一步”进入缴费人信息填写页面。
缴费人姓名和类型不可修改
票据接收人的email和手机可修改,也可以在左边下拉选项在“常用信息维护”中修改
归集按钮电子票据至以该手机号为账号的电子票夹小程序中
要注意核对各类信息、返回可回退
请注意订单号,以备后续查询
需注意支付时间在每天0:30-23:00之间,每日23:00-次日0:30是系统维护时间
四种方式:云闪付、微信、支付宝、对公
需要在3分钟之内支付,否则订单自动取消
若出现卡顿跳出页面等无法支付,可在订单管理页面取消支付
如果点击“稍后支付”,则会弹出提出稍后支付的提示。注意支付时间
2、批量号单上传
用户进入批量上传界面,可以下载并制作网上缴费批量号单模板,完成后上传文件进行批量缴费。票据拾头为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应当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缴费人自身原因漏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予换开电子票据。
点击“下载批量号单模板”,将文件下载到本地计算机。模板下载之后应注意是否已启用宏,并按照模板固定格式填写申请号及费种、金额等信息,请不要修改原有格式。缴费人也可不用系统提供的模板文件进行上传,但需保证填写的数据格式与模板保持一致,所有单元均为文本格式,申请号均真实存在,业务类型、费用种类的名称正确,金额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模板中单元格格式分别是:序号列为默认或文本格式,申请号、票据抬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为文本格式,费用种类为默认或文本格式、外币金额、费用金额、备注列为文本格式。可根据以上格式核实修改填写内容后重新上传。
在填完所有需要缴纳的费用后,保存模板,在批量号单上传界面点击“请选择上传文件”,选择上传已保存的“网上缴费费用信息模板”文件。系统会对上传的文件进行校验,若模板填写的信息存在问题,则上传失败,需根据失败原因逐条修改模板信息后重新上传文件;若模板填写的信息无误,则文件成功上传,页面显示模板中填写的费用信息。
模板填写常见问题解决方案如下:
(1)模板无法启用宏:下载模板后需要对模板进行“解除锁定”操作。
(2) WPS宏无法生效:需要确保已安装了VBA控件,可以去官网下载安装。
(3)填写好模板文件上传,模板填写正确,系统却仍然提示错误:“对应属性的单元格格式已被修改,与原模板不一致”。
(4)金额填写正确,还是无法上传:金额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单元格为文本格式。
点击“重新上传”按钮可以重新上传网上缴费费用信息模板文件,已上传的费用信息将被覆盖。
点击“重新上传”弹出提示界面
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缴费人信息填写页面。
缴费人信息中的缴费人姓名和用户类型无法修改;票据接收人邮箱和手机号默认为常用信息中设置的默认信息,可以选择或者修改;缴费地区默认为用户注册时填写的缴费地区,可以重新选择,确认无误后,进入预览界面。
订单预览页面会展示所有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生成订单。
生成订单后可直接支付,或选择稍后支付,需注意需在当日23时之前完成缴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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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益讲堂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