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出海】这6个中国模式给世界做了范本
出口电商(ID:chukouds) 在这里,看更大的世界。
错综复杂的世界贸易环境,倒逼着中国企业必需改革,且必需成为世界贸易创新模式的支柱。
订单碎片化、数据杂乱、退税时间长且程序繁琐,成为了行业进一步成长的障碍。而中国在进出口通关模式上的不断创新真正让“中国模式”站上了世界的舞台。
对此,亿邦动力整理以下6种进出口通关模式。(12月21日,2018年亿邦未来零售大会—跨境电商分论坛在武汉举办,阅读原文可报名参会)
出口通关模式:
1、0139
2001年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增列海关监管代码0139贸易模式。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物总值在小于等于5万美金以内的出口订单,以货物运输的方式出口,海关采取简化归类便利通关的操作模式。
据悉,0139通关模式对之前大量的零散出口订单都可以有效管理,但由于不适应跨境电商新业态,同时为规范海关管理和贸易统计,该模式在2017年8月1日被取消。
2、9610
2014年2月,海关总署发布另一则公告,新增海关监管代码9610,主要针对跨境B2C企业。9610出口模式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除外)。
亿邦动力了解到,9610又俗称集货模式,电子商务企业向海外出售的货物以邮、快件等方式运输,分批核放出境,之后定期将已核放的清单归并形成报关单,并根据相关合作机制通过电子口岸将报关单电子数据提供给税务、 外汇管理部门,便利电子商务企业办理退税、结汇手续。
然而,9610出口也存在一定弊端。威时沛运跨境电商事业部副总经理谭咏蝶曾告诉亿邦动力,9610是将小包裹分散形成订单来出口报关和退税,这样的话订单非常零散,集中报关和退税存在一定的难度,进项税和出口的产品很难一一对应,加上电商的SKU很多,品类也很多,报关流程就需要把每个产品在海关那里备案,企业也要备案,平台也要备案,所以就会导致整个数据库比较多。
3、1210
据悉,“1210”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1210保税出口又俗称备货模式,保税仓的商品可以多次先出口,经过监管区,到每月月底来汇总数量之后,再一次性口岸集报,生成一份正式报关单,最后再由跨境电商企业去税局办理退税。
1210保税出口模式实行的是入仓退税,即提前把税退完了后面再产生订单,只要货物进了保税仓之后就可以实现退税了
4、1039
2014年7月,海关总署增列海关监管代码1039。据悉,1039出口模式: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2016年11月16日之前,该贸易方式使用范围仅限于在义乌市场集聚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内采购的出口商品。随后,政府将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代码:1039)适用范围扩大到江苏常熟服装城、广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场、山东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武汉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河北白沟箱包市场内等采购的出口商品。
2018年11月,为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外贸创新发展,政府将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范围已扩大至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泉州石狮服装城、湖南高桥大市场、亚洲国际家具材料交易中心(位于佛山)、中山市利和灯博中心、成都国际商贸城等6家市场。
进口通关模式:
1、9610
9610进口又称直邮进口,适用于中国境内个人或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商务交易平台(网站/APP/小程序等)实现交易,并且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但是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除外)。
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电商企业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并且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该模式灵活、不需要提前备货,相对于快件清关而言,物流通关效率较高。但是需在海外完成打包操作,成本高、物流时间长。
2、1210
1210进口又称网购保税进口,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1210”模式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而言,仅适用于网购保税进口模式。货物在用于进口时,仅限经过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即海关批复的跨境进口试点城市,才能完成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清关、发货。在信息数据方面,除了强调企业备案与信息传送之外,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也需要得到海关的认可。
2018年,你做成了什么,还没做成什么?你希望明年成就更多么?12月21日武汉亿邦跨境电商年会或许能帮到你,点击阅读原文参加!
(亿邦出口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 否则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