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带你了解商标注册:尼日利亚
一篇文章带你了解
商标注册
尼日利亚
一、概述
1、尼日利亚现行商标法主要基于《商标法》以及《商标实施细则1967》。
2、“尼日利亚工业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
3、尼日利亚采用尼斯分类,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可注册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字、图形、特定的三维形状、标语、商业外观/装潢、全息图等。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有:系列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尼日利亚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兼顾的原则。
二、申请方式
尼日利亚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日内瓦公约》《TRIPS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尼日利亚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一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三、有效期和续展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7年;到期日前3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1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4年。
商标连续5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
四、所需材料
1、由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10张,如果是彩色商标,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10张;
3、商标使用声明;
4、商标官方查询报告。
5、如果申请人要求使用优先权,还需要提供优先权文件。
申请中的商标可以转让或变更,需要资料:转让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复件;变更证明,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五、注册流程
1、形式审查
申请人将商标申请文件提交至尼日利亚内协局,由注册官将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被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
2、检索报告
内协局先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尼日利亚商标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
3、实质审查
内协局审查尼日利亚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即显著性),也称绝对理由,进行审查,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也就是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
4、尼日利亚商标公告
经审查,商标注册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尼日利亚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3个月为异议期。
5、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 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 大概需要24-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