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 增值税即征即退了解一下
政策法规依据:财税[2011]100号
首先我们要了解软件企业享受即征即退政策优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很简单,只需要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可(检测证明材料已取消)。
然后我们要知道软件企业享受即征即退的业务有哪些?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注意: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接着我们要知道如何计算退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例如某动漫企业,主营业务为动画的原创,制作,当月软件采购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万人民币,当月创作的动漫新品销项增值税额为26万人民币,不含税动漫新品销售额为200万人民币,即当月应纳税额为16万人民币(26-10),增值税税负率为8%(16/200),当月税负为3%的部分为200*3%=6万人民币,即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税额为10万人民币(16-6),实际增值税税负率为3%,实际享受即征即退的部分为动漫产品不含税销售额的5%
最后增值税申报表该怎么填呢?
一、进项税额
按正常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填列附表2即可。
二、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对于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包含一般销售额与软件销售额之和)填入附表2第1到第5栏,软件销售额和软件进项税额单独填入附表2第6到第7栏。
三、主表填列
应纳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都是根据附表1自动计算,无需填列,第12栏进项税额,需要手动修改底1列和底3列,分别填入非即征即退采购对应的进项税额和即征即退采购对应的进项税额,第34栏为本期应纳税额,完税后向税务局提交如下资料,完成退税。
销项进项情况表(电子版)
《进项发票清单》
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计算表(嵌入式软件产品提供)
公章、法人章(大厅退税时提供)
核对退税银行账号信息和退税所属期。
软件证书信息表(首次申请退税、证书信息变更后或嵌入式软件开票名称有变化时提供)
注意填写软件证书信息表的要求
所需资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该张证书首次申请退税、证书信息变更后提供 情况说明(申报表中应纳税额合计与入库凭证不一致时提供) 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