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80的人都不知道!3种专利申请审查制度详解
随着我国创新主体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公众对专利申请快速授权维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了更好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陆续发布了多种审查制度。
目前,关于中国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有加快审查,集中审查和延迟审查三种,下面为大家一一介绍:
序号 | 保护中心 | 产业领域 |
1 | 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 |
2 | 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 |
3 | 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
4 | 中国(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中医药和电子信息产业 |
5 | 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机器人及智能硬件 |
6 | 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材料和生物制品 |
7 | 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产业 |
8 | 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 |
9 | 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新材料 |
10 | 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光电子信息产业 |
11 | 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现代食品和机械装备制造 |
12 | 中国(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光电产业和机械装备产业 |
13 | 中国(东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石油开采及加工、橡胶轮胎产业 |
14 | 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产业 |
15 | 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产业 |
16 | 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和建材产业 |
17 |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能源和互联网产业 |
18 | 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
19 | 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高端装备制造业 |
20 | 中国(新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起重设备及电池产业 |
21 | 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
22 | 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 |
23 | 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 |
事项 | 说明 |
适用类型 | 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专利权评价报告 |
预审目的 | 加快审查、加快授权 |
产业领域 | 区域产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 |
申请主体备案 | 申请人(企业、院校、科研院所)需先在各保护中心进行备案申请注册,保护中心对申请主体进行备案管理,并将名单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未备案的企事业单位,不得通过快速审查通道提交。 进行备案的主体需属于保护中心所服务的产业领域,且一年内不得存在“非正常”申请。如果存在下面情况将取消备案:(1)虚假材料;(2)违反申请须知;(3)专利质量不高;(4)一年内转让、未报备。 |
申请主体备案材料 |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 |
不予受理预审审查的专利申请 | 1.PCT国际申请; 2.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申请; 3.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 4.分案申请; 5.需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6.非正常申请的专利 |
预审审查的审查要求 | 1.预审案件的分类号属于保护中心服务的产业领域,申请人应属于保护中心服务的行政区域。 2.不应存在低质量问题; 3.不应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4.专利申请不存在形式缺陷,也不存在单一性问题; 5.发明专利申请提交申请时勾选“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选项; 6.发明专利申请提交申请时同时提交实审请求; 7.申请人应自愿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规定的对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的权利; |
预审阶段答复要求 | 发明一通答复期限10天、二通期限5天;实用新型答复期限5天 |
递交专利局要求 | 专利申请应以电子形式提交且文件格式应为XML、或通过交互式平台提交 |
向专利局缴纳申请费要求 | 专利申请提交一天内完成网上缴费,包括申请费(含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仅限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要求费(如实际发生)、实质审查费(仅限发明专利申请) |
转为普通申请的情况 | 发明二通答复后未满足授权条件的;实用新型一通答复后未满足授权条件的;外观设计初步审查专利局发出通知书的。 |
著录项目变更 | 专利申请若需著录项目变更,应在专利授权后再行进行。 |
加快效果 | 通过保护中心预审审查,发明3-6个月结案,实用新型3个月结案,外观1个月结案。 |
2、快速维权中心的加快审查
快速维权中心的加快审查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审查类似,通过专利局批准设立的地方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达到加快审查、加快授权的目的。区别是快维中心只针对外观设计进行加快审查。
现有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如下:
序号 | 快维中心 |
1 | 北京朝阳(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2 | 南通(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3 | 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4 | 杭州(制笔)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5 | 东莞(家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6 | 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7 | 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8 | 花都(皮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9 | 温州(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10 | 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11 | 阳江(五金刀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12 | 汕头(玩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13 | 厦门(厨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
事项 | 说明 |
适用类型 | 外观设计 |
目的 | 加快审查、加快授权 |
满足的条件 | 1. 申请人注册地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辐射的辖区;2.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领域分类与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指定的领域分类一致。 |
提出时间 | 外观设计申请提出前 |
著录项目变更 | 专利申请若需著录项目变更,应在专利授权后再行进行。 |
加速效果 | 通过快维中心加快审查,外观设计10个工作日有结果。 |
3、优先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第76号局令,2017年6月27日印发,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制定《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优先审查的启动机构为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需要先将优先申请递交到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审查通过盖章后,再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将下发《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
优先审查流程如下:
优先审查具体实施如下:
事项 | 说明 |
实施对象 | (1)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3)复审; (4)无效宣告 |
适用条件 | (1)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申请人已做好实施准备或已开始实施,或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
不予优先审查的情况 | (1)不符合优先审查适用条件和技术领域; (2)纸件申请; (3)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对于其中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予优先审查。 |
提交材料 | 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
答复期限 | (1)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 对于予以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尽快作出答复或者补正。超过优先审查规定的答复期限的,专利局将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照普通程序处理。 |
加速效果 | 发明:45日内发出一通,并在一年内结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 发明和实用新型无效案件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无效案件四个月内结案 |
国知发法字〔2019〕47号,2019年9月3日印发,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重点优势产业专利申请的集中审查制度,制定《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集中审查针对的是侧重于进行专利布局的高质量批量案件,而非个案的加快审查。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集中审查请求书和相关材料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将负责集中审查工作的统筹与协调,成立集中审查工作管理小组,组织协调案件的集中审查工作。
为提高审查质量,集中审查更注重审查过程中与申请人的充分沟通。集中审查实施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审查部门单位的请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配合开展技术说明会、会晤、调研、巡回审查等。
集中审查具体实施如下:
事项 | 说明 |
适用条件 | 1. 同批次内所有发明专利申请均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且实审生效日期跨度不超过一年,其中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日申请了实用新型的发明专利申请不纳入集中审查范围。 2. 集中审查主要针对涉及国家重点优势产业或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申请。 3. 请求同批次进行集中审查的申请数量不低于50件。 4. 已享受优先审查等其他审查政策的申请不再纳入集中审查。 |
请求主体 | 全体专利申请人或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
提交材料 | 1. 专利申请集中审查请求书,,应填写请求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属技术领域、请求集中审查理由及全部专利申请人的签字或盖章。 2. 专利申请清单(清单需提交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电子申请清单中应当写明每件专利申请与所主张的“关键技术”的关系 |
如何提交 | 通过信函方式寄交,其中清单电子件以光盘介质的形式随纸件一并寄送 |
程序终止 | 1. 提交了虚假材料; 2. 申请人不配合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不配合开展有助于集中审查实施的工作; 3. 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批次案件中存在非正常申请; 4. 申请人主动提出了终止集中审查的请求。 程序终止时整个批次的案件都将被终止集中审查程序,转为按照常规程序进行审查。 |
答复要求 | 专利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与普通案件相同,申请人答复时间的快慢会对审查部门单位发出下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产生影响。 |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28号公告,2019年9月23日印发,为适应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回应创新主体对审查规则和审查模式的新诉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指南》做出修改。其中发布了延迟审查这种新的审查制度,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延迟审查请求生效之后,此专利申请暂停审查,直到延迟审查的期限届满。延迟期限届满后,该申请将按顺序待审。
延迟审查具体实施如下:
事项 | 说明 |
实施对象 | 发明、外观设计 |
请求时机 | 发明—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出,自实质审查请求生效之日起生效 外观设计—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的同时提出 |
延迟期限 | 自提出延迟审查请求生效之日起1年、2年或3年。 延迟期限届满后,该申请将按顺序待审 |
其他 | 目前未设立撤回程序,公告程序和专门的公众异议程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