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到港(起运港费用篇)
TRU,即Trucking Fee(拖车费),有时也被称作Pick up Fee(提货费)或包干费,是指从工厂或装柜地点到起运港之间运输货物所产生的费用。为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的额外费用,如过夜压车费、放空费、等待费及重装费等,在安排提货前需详细规划,确保双方明确货物详情、放货时间、联系人信息(包括卡车司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车牌号码以及预计到达和装货时间等关键信息。尽管流程看似简单,但细节上的疏忽可能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增加。
CUS (Customs Charges):即出口报关费或出口清关费,涵盖货物在起运港进行出口报关时产生的费用。此费用由报关公司收取,用于提供包括预录、审单及向海关申报等服务。收费标准因报关公司而异,部分货代企业可能兼营代理报关业务并自行定价收费,而大多数货代企业则需委托其他专业报关公司处理相关事宜,此时所收的报关费具有代收性质。值得注意的是,在报关过程中若单据项数超过50项(每页限填5项),将产生额外的续页费;当单据总页数超过10页时,则需要重新开具一份新的报关单,并再次支付相应的报关费用。
OTHC (Origi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指起运港码头操作费,有时也称为LTHC(装货港码头操作费)或OHC,是船公司向托运人征收的、与集装箱装卸及其在码头内移动相关的所有费用总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装卸平移费、设备使用费以及拖车服务费等。尽管该费用最终会在船公司与码头之间结算,但其合理性及逐年增长的趋势一直受到行业内外的关注与讨论。不同船公司的OTHC标准存在差异,且会根据集装箱规格、起运地及航线的不同有所调整,建议通过各船公司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ORC(Original Receiving Charge):指在广东沿海或华南地区码头对远航线货物征收的码头操作费。1997年起,一些船公司开始在中国广东、广西、云南和海南沿海地区向外贸货主收取此费用。若已收取ORC,则不再额外收取THC(码头操作费)。而THC则适用于全国性码头,主要针对近航线。
ODOC(Origin Document Fee):即起运港文件费,也称为提单费(B/L Fee),用于支付船公司或货代企业在处理提单及其他相关单据时产生的费用,旨在提高承运人与订舱者的效率,同时降低单证人员的操作成本并弥补单证中心运营成本。各船公司的收费标准不同,通常为每票300至500元人民币。如需修改提单内容,还将产生额外的改单费用。
EIR (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是在进出口集装箱运输过程中,用于记录集装箱状态及所在船舶详情的重要单据。它作为港口出具的交收证明材料,在集装箱进出港区时发挥着关键作用,同时也是用箱人、运箱人与管箱人间交接的凭证。办理提柜手续时需支付EIR费(或称办单费),这通常由堆场、码头或船公司收取,费用范围大致为RMB25-40/票。随着技术进步,越来越多的港口和船公司正逐步采用无纸化EIR系统,提供全天候自助打印服务。
VGM (Verified Gross Mass) 指的是经验证的集装箱总重量。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SOLAS公约新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托运人在货物装船前必须向承运方提交准确的VGM数据,以确保海上运输安全。VGM误差不得超过集装箱最大核准载重量,并且不超过实际重量的5%或1吨(取较小值)。VGM费涵盖了通过EDI系统向相关方发送集装箱总重信息的成本,其标准因服务商而异,一般介于RMB50-150/票之间;逾期申报将产生额外费用。正确计算VGM应包括集装箱自身重量加上货物毛重及其他加固材料的质量。
封条费(Seal Fee):指集装箱装货完毕后用于封锁箱门的铅封费用。铅封是一种坚固的钢铁材质封条,每个封条都有唯一编号,并与集装箱号一同记录在提单上。铅封确保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除非遇到海关查验等情况需要更换或加封,否则箱门无法打开。若收货时封条完好但发现货物短缺,通常不是承运人的责任。
反恐舱单系统费(AMS Fee):即美国自动舱单系统(Automatic Manifest System, AMS)录入及传送费用,要求出口至美国或经由美国中转的货物,在装船前至少24小时通过电子方式向美国海关提交完整准确的货物信息。此措施旨在提高货物清关效率和加强反恐安全检查。自2015年起,AMS申报被整合入ACE(Automated Commercial Environment)系统中统一管理。目前,大部分船公司规定AMS提交截止时间与补料截止时间一致,每票货物收费约USD25-30,修改已提交信息需额外支付更改费约USD40/票。建议在资料无误的情况下提前48小时提交AMS给货运代理以避免延误。
ISF(Importer Security Filing),又称“反恐申报”,是美国自2009年1月26日起实施的一项加强反恐与安全管理的措施。它要求所有出口至美国或经美国中转的集装箱货物,在AMS(Automated Manifest System)基础上额外提交一份电子申报信息。此申报需在货物装船前至少24小时完成,涵盖包括工厂、卖方、买方在内的十项关键数据及对船公司的两项特定要求。未能按时准确提交将面临每票5000美元的罚款。ISF申报通常由货代、进口商或清关行执行,费用大约为25-35美元/票。
ACI(Advance Commercial Information) 是加拿大的一种预报商业资料制度,旨在防止恐怖袭击通过海运渠道进入加拿大港口。自2004年起生效,规定所有前往加拿大的货物必须在装载前24小时内向CBSA(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提供详细的电子版货物信息。该系统于2010年升级为eManifest,实现了更全面的信息覆盖。ACI的传输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其服务费同样约为25-35美元/票。
ENS(Entry Notification of Summary)
ENS,即入境摘要报关单,是欧盟为反恐和安全管理而设立的提前舱单规则。根据欧盟1875/2006号规则,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出口至欧盟或途经欧盟港口的集装箱货物必须在装柜前24小时提交ENS申报。该规定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并扩展到挪威、瑞士及计划加入欧盟的土耳其。ENS申报内容与提单信息基本一致,包括收发货人、进口海关编码、件数、毛重等。ENS费用通常为每票USD 25~35,不分柜型。
ISPS(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ISPS规则,全称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是在9.11事件后由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2年制定并于200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安全措施。该规则要求缔约国政府、航运公司、船舶及港口设施加强安全防护。由于实施ISPS需要大量人力、设备和基础设施,因此产生了额外的ISPS Fee,即港口安全设施费或港口安保费。此费用由船公司代收,一般由支付海运费的一方承担,标准为每票USD 10~12,不分柜型。收费标准因船公司和航线而异,有时单独列出,有时包含在报价中,甚至有些情况下不收取。
AFR,全称Advance Filing Rules(提前申报规则),是日本为防止高风险货物入境而实施的安全申报管理系统。自2014年3月起,所有出口至日本或经由日本转运的集装箱货物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向日本海关提交AFR舱单预申报资料。该资料需通过日本进出口港湾关联情报处理中心株式会社管理的NACCS系统进行提交,内容主要包括提单信息如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进口海关编码、集装箱编号及封条号等。AFR费用通常为每票USD 25至35,与柜型无关;若需修改已提交的信息,则每次更改将额外收取USD 40。此规定旨在加强货物安全监控,确保国际贸易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