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日本产品在国内的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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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的进出口货物比说说日本经济的发展模式
一阶段:当时,日本有三井、三菱、住友、安田、野村等“十大财阀”,以及其他与支持战争有关的垄断性公司,共83家,改革后,被勒令交出大部分股权(政府没收性质),然后,或予以解散,或予以分割为多家公司。其交出的股权股票,则由政府转卖给或该公司内部员工,或进行市场拍卖。制定并公布的《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排除法》,更在法律上使财阀集团不仅不复存在,而且,垄断企业也不允许再生。
如原提出的赔偿计划是(美元):缅甸 25亿、菲律宾 80亿、印尼 172亿、南越 20亿;而最后实际赔偿则只有:缅甸 2亿、菲律宾 5·5亿、印尼 2·23亿、南越 3900万。总共还只10·1亿。而且,这些赔偿,其一,是都需用10—20年慢慢偿付;其二,都是以提供劳务与商品的形式支付。这样,恰好还有利于拉动日本的经济。
劳动体制的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健全劳动立法制度,组建自由工会,改善工人生产与生活条件,建立合理的劳资关系。
中国方面,则自动放弃了赔偿要求。
土地改革使日本真正出现了“耕者有其田”,从而,获得解放的农业生产力,不仅为保证国民的生活,提供了较为丰富的食品物资,由此,稳定了原本动荡不安的社会。同时,也为工业的复兴,提供了强大物资与人力基础。
在人口素质方面,由于战前日本的教育就很受重视,四十年代日本的义务教育普及率就达近乎100%。在摧毁财阀集团后,大量的人才新人得以进入企业各级管理层,填补财阀体制被摧毁后的空缺,从而成为了复兴经济的强大中坚力量。
二阶段:在1952年2月美、日两国政府签订的法律上正式结束战争状态的《和平条约》后,日本就积极地加入一切有利于它发展的国际组织,如1952年8月,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1953年2月加入“(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1955年6月加入“关贸总协定”。这些措施,对促进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2)大力进行公共投资与交通革命。在这十年的前期,投资这些方面的资金额,相当于1955—1960年间总额的4·2倍。由东京至大阪的时速为200公里的超高速铁路“新干线”、从名古屋到神户的高速公路、航空运输的喷气式化与机体大型化,则是当时日本交通进行革命与飞速发展的重要标志。
(3)经济走向对外全面开放。六十年代初,日本政府便开始加入有关国际经济组织,逐渐实行贸易自由化体制,到1963年8月,贸易自由化率已达92%,到1965年10月,小轿车也实行了进口自由化。至此,除武器、麻药、粮食等39种物资外,日本的贸易自由化便已达到先进国家水平。
(4)日本国民个人及家庭消费的强大需求,也是促使这个时期日本经济繁荣的有力因素。1961—1970年间,居民消费增长率几乎与GNP增长同步,达10·3%。耐用高档消费品支出更是增长迅速,如“新三C”(即小轿车、彩电、家调)消费增长率就为17·5%。1970年家庭汽车拥有量就达到878万辆,彩电640万台,空调、音响等则迅速向家庭普及。
三阶段: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使日本的教育也同时飞速发展:1955年,进入高中的升学率为52%,大学大专升学率为10%;而到1975年,高中升学率就提高为92%,大学大专升学率为43%。
而再到1980年时,日本的汽车年生产量便已达到1000万辆,第一次超过美国,跃居世界之首。(说明经济的发展要有主导优势)
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主要方式
一、出口模式
出口模式包括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两种方式。
间接出口是指企业通过本国的中间商(既专业性的外贸公司)来从事产品的出口。
直接出口是指企业拥有自己的外贸部门,或者使用目标国家的中间商来从事产品的出口。。
二、契约模式
契约模式主要包括:许可证模式、特许经营模式、合同制造模式、管理合同模式和工程承包模式、双向贸易等六种。
三、投资模式
投资模式属于进入国际市场的高级阶段。
我国的“走出去”战略所指的主要就是投资模式。投资模式包括合资进入和独资进入两种形式。
1、合资进入。合资指的是与目标国家的企业联合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分享股权及管理权,共担风险。合资企业可以利用合作伙伴的成熟营销网络,而且由于当地企业的参与,企业容易被东道国所接受。但是也应看到由于股权和管理权的分散,公司经营的协调有时候比较困难,而且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可能流失到对方手里,将其培养成将来的竞争对手。
2、独资进入。独资指企业直接到目标国家投资建厂或并购目标国家的企业。独资经营的方式可以是单纯的装配,也可以是复杂的制造活动。企业可以完全控制整个管理和销售,独立支配所得利润,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也不易丢失。但是独资要求的资金投入很大,而且市场规模的扩大容易受到限制,还可能面临比较大的政治和经济风险,如货币贬值、外汇管制、政府没收等。
四、国际战略联盟
国际战略联盟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为了相互需要,分担风险并实现共同目的而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国际战略联盟是弥补劣势、提升彼此竞争优势的重要方法,可以迅速开拓新市场,获得新技术,提高生产率,降低营销成本,谋求战略性竞争策略,寻求额外的资金来源。
拓展资料:
进入国际市场模式是指国际营销企业进入并参与国外市场进行产品销售可供选择的方式。归纳起来,具体包括三大类:一是出口,即国内生产,国外销售,这是一种传统,简单,风险最低的进入方式;二是合同进入,又称非股权进入,它有多种具体的形式,而且富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实用性;三是对外直接投资,又称股权进入,即企业直接在目标市场国投资,就地生产,就近销售。
参考资料:进入国际市场模式百度百科
中国农产品销售和日本农产品销售区别
日本“品牌农业”为日本的农产品营销和农业发展找到了一条全新的道路,并且给日本的农产品生产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与之相比,中国农产品在营销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途径、方式和思路,因而导致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差。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日本“品牌农业”的农产品营销经验为研究对象,探究其对中国特色农业路径选择的借鉴意义。希望通过本文研究能够为中国农产品营销以及特色农业路径选择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借鉴与实践反思。
从国际市场上看,国外农产品科技附加值较高,农药和化肥残留量较少,并且各国纷纷出台了鼓励发展农业、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所以国外农产品的竞争力明显高于中国。因此,中国急需从创建品牌、培育名牌、提升农产品价值及形象等方面入手提升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这样的形势下,研究日本“品牌农业”的农产品营销经验及中国特色的路径选择这一问题对中国的农业发展、农产品营销、农业路径选择等方面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日本“品牌农业”的含义及农产品营销经验
1.1日本“品牌农业”的含义
“品牌农业”是指某一农业领域或农业产品的经营者,在相关检测单位的质量认证下,依照规定获得专属商标权的行为。品牌农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广农业类产品自身的市场认知度,从而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相比较而言,品牌农产品市场认可度更高,销量更好,因此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就更高。近年来,日本将农业与商标权很好地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日本“品牌农业”的发展道路,并取得了成效。在“品牌农业”策略的带动下,各种农业品牌竞相发展,包括畜产品、蔬菜、稻米、花卉、麦、豆以及果类等。各个不同种类的农业品牌占农产品品牌总量的比重有所不同,其中畜产品占30%,蔬菜类占24%,稻米类占23%,花卉、麦豆、果类等占23%(图1)。不难看出,日本的“品牌农业”发展较为成功,其中的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农业领域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创建品牌促进农产品销售已经成为国际化农业营销和农业路径选择的新趋势。日本的“品牌农业”正是在这一国际背景下应运而生的。通过发展“品牌农业”,日本的农产品营销发展取得巨大成功,据日本《日本经济新闻》评述“日本的品牌农业正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兴势力”。另外,日本的农业在适应国际化品牌潮流下也有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