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财务如何收汇?(跨境电商怎么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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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谁出口谁收汇
是想问跨境电商说的谁出口谁收汇是什么意思吧。“谁出口谁收汇”原则,即以谁的名义报关出口,就必须以谁的名义收汇,至于是不是由客户支付不再要求。
举个例子:A出口商自营出口给客户B,A必须收汇,不要求必须是客户B支付的,可能是B指定的其他关联公司C向出口商A支付货款;再比如出口商A委托代理公司E出口,此时必须由代理公司E收汇,不能由委托方A收汇。
“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在外汇改革时由汇发 38号文第一次提出,由于外汇改革取消核销改为总量核查监测进出口企业的外汇情况,因此不能再按原来的单笔对应法控制外汇收付,故提出这个新原则并采用总量核查办法加以控制。
中小企业怎么做跨境电商
一、首先区分外贸和跨境电商的区别
①现在外贸大部分都通过网络沟通,可以理解为外贸电商;但整个外贸交易流程和传统外贸并没有太大变化,都包含了询盘、报价、订单、生产、运输、租船订舱、报关商检、收汇结汇核销等,外贸电商的交易都是线下的。
②跨境电商是指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商业活动,其销售模式可以比喻为“国际版淘宝”,不同的是借助国外平台(如:亚马逊、ebay,我们Tobox也是)或者国内对外国销售平台(阿里巴巴、速卖通等),跨境电商都是线上直接完成的。在客单价上2B和2C也有区别,2C订单大多是小批量,甚至是单件的,2B客单价普遍较高。
二、跨境电商平台有哪些?有哪些是个人能做的?
跨境电商平台可分为B2B、B2C、C2C、M2C等不同类型,但总体都可归纳为2B、2C两类。
①2B平台:主流的有阿里巴巴国际站、Amazon Business、敦煌网、TradeKey、中国制造网、EC21、环球资源等,这些平台买卖双方主体基本都是企业,主营领域也各不相同,按需选择吧。
②2C平台:2C平台的共同特点是买家基本为个人,订单多是小批量,甚至是单件的;卖家的话主体类型不一,有大中型企业或品牌,也有小微企业和个人。
三、市场选择
先看市场再选品,每个市场都有自己的特点,受欢迎的产品品类也各不一样。现在做的比较多的是欧美和东南亚市场,当然也不乏有实力的卖家会同时布局多个市场,多个渠道和平台。
四、选品和开店
以公司名义开店,和商标一样都是趋势。如果是个人合伙创业,也可以注册一家公司,毕竟成本不高,也许几后跨境电商平台都要求卖家为公司了!提前准备,有备无患。
开店:第三方平台+自建商城巧妙结合
对刚涉足跨境电商的卖家来说,建议先选择有一定体量的第三方平台。这些平台有成熟的规则,且这些规则是建立在平台方长期的经验积累基础之上的,它首先最能保护买家们的利益,然后最大程度保持公平竞争。
另外,第三方平台流量高,且自然流量不花钱,但做推广引流增加流量的话肯定是需要付费的。然而,第三方平台的缺点就是店铺越大,战略隐患越大,难说哪天,一个不经意的错误就会导致平台封店。
有条件的话,可以以自建商城,隐患小。不过,自建商城并不是求流量而在于做品牌背书,其意义绝对不能简单理解成销售,因为在线就意味着处于在推广和信息传播的状态,因此第一功能是信息传播,其次才是成交。
选品,选品永远是展开营销的第一步,而营销是为最终销售服务的,所以选品是做跨境电商的重中之重!
选品一定要多多关注平台热销产品熟悉平台选品规则,当然,能根据当地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结合自己的优势开发产品是最好的。最后,具备产品开发的思维并且对市场和选品的方法有清晰的认识是对每个跨境电商从业者的
做跨境电商如何解决大额收汇结汇问题
通常做跨境电商的朋友都会遇到收汇结汇方面的问题,刚开始做的时候还好,个人每5万美金的结汇额度也够用了。但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这个额度就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了。并且个人结汇要向银行方明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审查和手续上也比较麻烦。今天给大家推荐一个合法的收汇结汇通道———义乌个体户大额收汇结汇免税账户
从以来,我们国家在义乌实施个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给了义乌个体户账户大额收汇结汇的便利。并且这个账户是免税的,不需要做账报税(私人性质)。自政策施行以来,已经有成千上万的做跨境电商和外贸SOHO的朋友开通办理,享受到了政策的便利,促进了相关业务的发展。
义乌个体户的优势:
1、合法的收汇结汇通道(国家给义乌市场的政策)
2、结汇自由,网银随时自主结汇,结汇至个人银行卡
3、免税,税务方面的政策:免征免退。不能开发票的。
4、支持PAYPAL结汇
大家注意:这个义乌个体户收汇结汇账户是不能将收到的外汇转出的,如果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可以搭配一个离岸账户使用。用离岸账户接收客户的货款或者转出,再将离岸账户的美金等外币转入义乌个体户账户来结汇成人民币。
跨境电商前景
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增长15%
与全球经济复苏仍受疫情影响,不同程度受挫的情况下,我国进出口规模仍然实现持续增长。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约19237亿元,比增长18.6%。
在进出口结构方面,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仍然以出口为主,且出口占比逐提升。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中,出口总额占比超过70%;进口占比仅为27%左右。
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增速放缓
由于疫情影响,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国际物流道路受阻、海外网购需求增速放缓等因素导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增速放缓。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14.2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较下降了5.44个百分点。上半,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到7万亿元左右。
近来,随着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增长以及我国消费者对进口优质商品需求的增加,跨境电商渗透率持续增长。虽然受疫情影响,跨境电商渗透率出现小幅下降,但未来随着疫情影响的减弱以及跨境电商行业规模的增长,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渗透率将会不断提升。
B2B为跨境电商主要交易模式
在交易模式方面,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以B2B交易模式为主,占比达到77%。但从发展趋势来看,近来B2C交易模式占比逐提升。随着我国跨境电商行业规模的扩大以及覆盖范围的拓展,未来B2C交易规模将会逐渐扩大。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国家对跨境电商有什么政策支持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政策:我国将于11日起采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新的监管模式。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将保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贸易的监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确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这也意味着从检验检疫这块已经为进口电商打开了一道“口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
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扩展资料: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