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平台升级后出口退税怎么操作?
本文目录
- 一张报关单两张增值税发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如何填写
- 出口退税发票已认证未稽核怎么办
- 出口退税发票开错了,已经认证了怎么办
- 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过了30天认证期怎么办
- 出口退税当期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否要认证
一张报关单两张增值税发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如何填写
您好!仅供参考,祝事事顺利,望采纳不胜感激!
一张报关单:报关单号+0001录入,这是一条信息。
发票是两张,相当于进货是两张发票。
进货就要录入两次,一次对应一张发票,但报关单号都是同一单号+0001.
你就按下面的方法操作:
一张报关单如果出口数量是10金额USD100
发票两张,一张数量是3,一张是数量是7
那么,就把报关单分开:报关单号依然是报关单号+0001,只是数量先录入3(和相应的发票对应,金额也相应变化USD30-----USD100/10*3来计算)
第二次录入同上,数量录入7---(与第二张发票对应)
这样操作,就是把报关单拆分成与发票上的数量对应。
出口退税发票已认证未稽核怎么办
出口退税发票已认证未稽核需要先稽核下才可以的,每个月的海关稽核比对时间是13号之前。
出口退税发票已认证未稽核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企业可以重新对发票进行稽核;
2、企业稽核之后,联系税务机关发票稽核部门,核实当时的稽核状态;
3、如果是因为物资的异常情况,企业需要进行及时的处理,提供准确的文件和相关信息,以便海关进行核查。
出口退税发票认证稽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需要在购买者报关单中确认购买者所报送的金额信息;
2、按照海关要求填写有效的发票号码,税金金额和发票日期等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
把进项发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字号和抬头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最后提交稽核。
综上所述,企业须知晓出口退税政策,熟悉海关收发票程序,及时完成出口发票稽核,及时核实出口退税状态,以保证确切享受到出口退税。
【法律依据】:
《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规则》第一条
为了在外经贸行业贯彻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出口退税稽核工作是整个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必须设置专职的出口退税稽核员(以下简称稽核员)或稽核组。
出口退税发票开错了,已经认证了怎么办
财喵
1、已认证的发票,不能再退回作废重开;
2、只能先作为正常发票申报抵扣,然后走冲度红重开程序;
3、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红字申请单问(理由就是发票开具有误),然后把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交销售方,销售方凭通答知单冲红,重开发票给购货方;
4、购货方应在主专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的次月申报期,将该发票涉及到的进项税额填属列在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1行,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过了30天认证期怎么办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当期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否要认证
一、退税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证相符,只是在申报纳税的时候不按进项税抵扣申报。
出口退税退的是你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出口产品可抵增值税,这两项相抵后应纳增值税比你的进项少,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这部分多出来的进项,所以必须认证进项。
二、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和帐务处理方法
1、出口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
2、实行出口退(免)税的原因(为什么要实行出口退税?)
①各国税制不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相差很大,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公平竞争,而大多数国家是鼓励出口贸易的。因此,实行零税率制度有助于提高竞争力。
②依照税法理论,间接税是转嫁税种,虽是对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征收,但税额实际上是有消费者负担的,是对消费行为征税;而出口货物并未在国内消费,因此应将其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税款退还。
③依据有关国际法管辖地原则,进口国还要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对进口货物征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可以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扩展资料: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
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
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
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