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会有海关发票吗(出口货物会有海关发票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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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报关出口时一定要开出口发票吗
外贸企业报关出口时一定要开出口发票,外贸出口公司可以开具商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以及防伪税控普通发票。
因为发票的具备多种作用,首先办理申报出口报关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商业发票。其次买方必须凭商业发票办理进口报关等手续,买方还必须使用商业发票记账。
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几档;
退税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办理退税要向税务提供增值税发票和报关单退税联。开增票要加税,退税是在征税的基础上,征了税才能退税,退税不是让你获得额外利益。
退税时增票上数量和品名必须和报关单上的一致,且换汇成本必须小于8
例:17%的增值税,退税率13%
退税款=货款/1.17×13%。
换汇成本=(货款/1.17×(17%-13%+1))/FOB报关金额。
(货款/1.17×1.04))/FOB报关金额开票额是人民币,报关金额是外币,不可能一样,只要换汇成本小于8就可以了。
例:17%的增值税,退税率13%。
如果货款金额开多了,或者FOB报关金额报低了,根据公式(货款/1.17×1.04))/FOB报关金额,可能造成换汇成本>8,如果换汇成本大于8了,这票就不能退税了。
正常的业务操作计算下来换汇成本应该是小于8的,都可正常退税;只有亏本的业务以及报关金额或增票金额有误,才会造成如果换汇成本大于8。
1.04=17%-13%+1。
按照换汇成本的公式算出来如果小于8,(如7点几,6点几,5点几...数字越小说明利润越大)就不用去管它了,算出来如果大于8就不能退税。
拓展资料
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是自制发票,直接打印在A4纸上,每个出口企业都有自己的发票格式。商业发票指出口企业向客户开具的销售货物的价目清单,是出口商报关、进口商进口清关的清关单据。商业发票包含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信息,开具时以跟客户的成交价格依据。
通用机打发票:是传统的出口专用发票,从税局领取的专用空白格式,使用普通发票开具软件开具。目前大部分地区己经取消该类发票,极少地方还在使用。开具时,可以开具成交金额。申报增值税时换算成fob金额,在一般纳税人表一第16-17行(免抵退税企业)或18-19行(免退税企业和免税企业)“未开具发票”列填写。
防伪税控普通发票: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确认出口收入和申报退税和发票,通过防伪税控开具。开具时以FOB金额为依据,购货方直接按客户外文名称开具;备注栏里填上提单号、汇率、运保费、目的港合同号等信息。申报增值税时在表一第16-17行(免抵退税企业)或18-19行(免退税企业和免税企业)“开具其他发票”列填写。
出口时需要开具发票吗
出口须使用出口专用发票。
出口专用发票设计的初衷是统一出口发票的样式,但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无法统一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出口专用发票,所以现在只能用来申报出口退税时使用。因为有国家的文件要求必须使用出口专用发票,目前各地执行不一样。
出口专用发票,一式七联,存根联、发票联、购货方记帐凭证、出口单位记账联、税务机关存根联、海关查存联、外汇管理局存查联。
扩展资料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发票的保管要建章立制;设置台账;定期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账册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国税机关查验后销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保管;放在保险柜内;设置领、用、存登记簿;取得的发票抵扣联装订成册;已开具的存根保存5年,期满后报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出入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专用发票
为什么有了报关单还要销项发票,报关单不就是发票吗
报关单和销项发票是两种不同的票据,它们在贸易活动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报关单主要用于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它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
而销项发票则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也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事凭证,还是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
虽然报关单和销项发票在某些方面可能具有相似性,但它们是不同的法律文书,各自具有独特的意义和作用。
出口要交关税吗
出口关税必须要交的,出口关税规定如下:
1、增值税是国内税,不管是否出口,都必须要交的;关税缴纳如下:
(1)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对进出口商品都可征收关税,但进口关税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贸易措施;
(2)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3)关税税则又叫海关税则,是指一国对进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口的应税商品和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栏表。它是海关征税的依据,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从内容上来看,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二是关税分率表。关税税率表又由税则号、商品名称、海关税率等栏目组成;
(4)通常的关税纳税方式是由接受按进(出)口货物正式进(出)口的通关手续申报的海关逐票计算应征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税款交付或转帐入库手续后,海关(凭银行回执联)办理结关放行手续;
(5)征税手续在前,结关放行手续在后,有利于税款及时入库,防止拖欠税款。因此,各国海关都以这种方式作为基本纳税方式。
2、出口后,国家会按一定比例返还,这就是出口退税;
3、关税要看成交方式。如果是EXW,那么出口方不需承担出口关税及进口国的进口关税;
4、如果是FCA/FAS/FOB/CFR/CPT/CIF/CIP/DDU等成交方式,出口方需要承担出口关税,但不需要承担进口国的进口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十九条
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
进口货物到达前,纳税义务人经海关核准可以先行申报。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按照海关的规定提供有关确定完税价格、进行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以及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所需的资料;必要时,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补充申报。
第三十一条
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海关应当依法审核确定该货物的商品归类。
第三十二条
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有关资料;必要时,海关可以组织化验、检验,并将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作为商品归类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查阅、复制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结付汇凭征服、单据、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交易活动的资料。
报关出口时必须有发票吗
报关的发票只需要形式发票,不必用正式的机打发票。按照发票的格式,加盖公章,就可以报关了。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一)删去第九条第一款中的“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三)将第八十八条修改为:“未向海关备案从事报关业务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四)将第八十九条修改为:“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五)将第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