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专利费用减免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备案怎么做)
本文目录
大学生专利费用减免怎么申请
大学生申请专利费用减免的步骤如下:
专利费用
1、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应的材料: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等。
2、如果申请符合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受理通知书。
3、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申请,如果申请被批准,将发出授权通知书。
4、申请人根据需要缴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的申请程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申请方法可以参考相应国家的知识产权局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电子申请专利怎么提交费用减免
提交费用减免的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准备的材料包括:
(1)费用减缓请求书。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申请人的年收入情况。
(2)有关证明文件。个人申请的,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申请的,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电子申请客户端上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文件(未提交电子扫描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申请办理费减手续时已在专利局交存总委托书的,可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模板并勾选相关声明,无需提交相应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扫描文件,但费用减缓证明电子扫描文件须同时提交。
4、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扩展资料:
根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局令第39号)
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八条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十一条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作出后,专利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关于电子申请有关事项的业务通知(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局令第39号)
个人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免
专利申请的费用与日后的专利年费,都是可以申请减免的,但是否能够获得减免的机会,则还需要看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免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必然知识产权网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免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网页链接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五种费用。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 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个人缴15%,单位或两个人以上的缴3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
二、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申请流程)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后,补缴所减缓的各项专利费用。
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到你。
个人申请专利如何申请费用减免
法律分析: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五种费用。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六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专利费用减免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一、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的申报材料齐全、有效。
申报材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已申请专利的提交)。申请人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文件:企业上月财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个人单位、街道、派出所等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的规定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对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规定如下: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2、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4、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