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超额仓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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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仓储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低值易耗品属于资产类科目.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
低值易耗品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有残值,由于价值低,使用期限短而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主要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净值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费用的摊销分配,通常是通过编制"低值易耗品摊销分配表".摊销分配时,应根据不同的使用部门、用途等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及其明细账户有关成本、费用项目.对于企业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仓库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一、【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提取标准】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5%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2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对于危险品生产与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其销售环节提取安全费用时,以上年实际营业收入扣除内部生产与销售环节之间的互供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月计提。
二、账务处理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借:制造费用;贷:专项储备
(2)动用安全储备支付费用性支出
借:专项储备;贷:银行存款
(3)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4)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
(5)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6)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