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电池法包回收政策与实施(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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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废电池回收有哪些政策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指出废旧电池的收集应以废旧充电电池和纽扣一次性电池为重点。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符合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弃一次性电池。
因此,中国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不再将符合国家低汞或无汞标准的干电池列为危险废物。目前,我国一次性干电池基本实现了低汞含量,并向无汞方向发展,垃圾分散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威胁。
应该做的更多是消除生产水龙头的污染,即实现无汞因为回收一次性电池的成本很高,没有经济杠杆来刺激企业回收一次性电池,这是非常困难的。需要回收的是那些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可充电电池和铅酸电池。
有关资料表明,虽然1997年我国原轻工总会、原国家经贸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规定中指出: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自2002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
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电池;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市场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扩展资料:
废电池的危害
(1)锌锰电池锌锰干电池的危害,主要是其中所含的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在废弃后可能进入环境中所造成的危害。重金属汞能够引发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是日本“水俣病”的罪魁祸首。
(2)钮扣电池钮扣式锌银电池广泛地用于电子钟表、计算器、助听器等,是人们比较熟悉的电池品种。这类电池的危害也主要是由汞、镉和银造成的危害。据有关资料显示,一颗钮扣电池产生的有害物质能污染60万升水。
(3)锂电池,锂电池(Lithium battery)是指电化学体系中含有锂(包括金属锂、锂合金和锂离子、锂聚合物)的电池。包括一次电池和金属锂、锂离子二次电池。
因其具有性价比高、储存寿命长、工作温度范围宽等优点,被应用于手表、照相机、计算器、后备电源、心脏起搏器、安全报警器等。这类电池危害相对较小,对其回收利用,主要是回收有用成分金属锂。
(4)碱性蓄电池碱性蓄电池有锌银、镉镍、铁镍、镍氢等系列电池。镉镍蓄电池是目前使用范围最广的电池系列,也是环境污染问题所重点关注的一种电池,镉是毒性很大的物质。
具有致癌性,而镍也同样具有致癌性,对水生物有明显的危害性。据美国EPA调查,废弃镉镍电池的镉占城市固体垃圾中镉总量的75%。
(5)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是目前世界上产量最大、用途最广的一种电池。销售额占全球电池销售额的30%以上。我国铅酸蓄电池年产量近3000万kWh。这类电池的污染主要是重金属铅和电解质溶液的污染。铅能够引起神经系统的神经衰弱、手足麻木,消化系统的消化不良,血液中毒和肾损伤等症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废旧电池回收利用
各国处理电池 方法
德国:广泛设立收集点撒网回收废电池
德国具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回收废旧电池系统”。专门协调电池生产商、经销商与立法者之间的官方机构――德国电池回收协会的负责人舒维茨博士告诉记者,为了提高废旧电池的回收率,德国政府早在1998年就立下法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商征收环境税。
法律规定,消费者要将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这两个场所也必须无条件接收废旧电池,并转送处理厂家。对于具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上面需要有特殊标记,消费者购买这类电池时,押金是包含在价格里面的,把废旧电池送到废品站时,押金就能得到返还。
正是有了严格的立法,德国在第一年就回收了1万吨废电池。2005年,回收率也从2000年的25%提高到了70%以上。
收集点无处不在
那么,德国又是怎样回收废旧电池的呢?舒维茨博士表示,德国实行的是“撒网式”收集系统,即充分利用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废旧家电收集系统、包装收集系统,以及学校、综合办公楼等人口集中地区进行收集。各个场所均设置了指定收集箱,每个星期,收集垃圾的卡车会一次性将垃圾和废旧电池清理干净。这不仅避免了额外的交通运输和人工投入,也提高了收集效率。
电池里到处都是“宝”
为提高对不同种类电池资源的再利用,收集来的废旧电池会被送到专门的公司进行分类。德国采用的是一种自动分类技术:在电池上印有带荧光墨水的标签,就能分离碱性电池和碳锌电池。
在“循环利用”上,德国各家企业更是高招连连。比如,一家企业将旧电池磨碎,送往炉内加热,可提取挥发出的汞、锌等,锰和铁可熔合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有的企业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还有企业兴建了“湿处理”装置:先将电池溶解于硫酸,再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
瑞士:废旧电池高热处理最环保
“不得随意丢弃旧电池,更不能遗弃蓄电瓶”,“旧电池不能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必须投入指定回收箱,并交由物业集中处理。”在瑞士,每个社区都有这样的明文规定,这也成为了瑞士家喻户晓的常识。
据瑞士联邦政府统计,目前整个瑞士设有1.43万个废弃电池回收箱,其中30%以上设在商店中。瑞士国民年人均送往回收箱的废弃电池达20余个。与欧洲其他国家25%―40%的电池回收处理率相比,瑞士政府并不满足于自己创造的66.4%以上的成绩,而是将目标定在了80%以上。
记者在联邦政府能源局采访中获悉,瑞士之所以能实现如此高的回收率,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政府立法鼓励全民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并先后制订了诸如《提前收取废旧电池处理费的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此外,瑞士全国还有各类民间“回收协会”,负责官方机构、零售商,乃至普通居民间的密切联络。
在瑞士,相对于其他类型电池的处理,废旧手机电池的回收是个新工程。瑞士每年约有150多万部手机被淘汰,为此,联邦政府于2003年成立了专门机构,并在全国8000多个邮局开设了回收业务,对每个旧手机支付5―10个瑞士法郎的回收费(1瑞士法郎约合6元人民币)。然后由他们将旧手机电池送往专门的电池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在瑞士,不同类型的电池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其中包括深层填埋、热处理(包括真空热处理和高温热处理)、溶液“湿处理”等。高温热处理需要先将废弃电池碾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电池中所含的汞、锌等可以通过挥发回收;其他诸如铁、锰等金属元素会被熔炼成锰铁合金。采取温度不同的热处理,还可以获取诸如氧化铜、氧化锰、氧化镍等混合金属。尽管热处理过程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处理成本相对较高,但对环境影响最小,所以目前瑞士主要依靠此方法处理废旧电池。
美国:重视回收汽车蓄电池
美国各州涉及电池回收的法律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在美国,汽车蓄电池的回收工作做得最好。
据了解,美国蓄电池的回收率几乎达到100%。以纽约州为例,法律规定,废弃不用的汽车蓄电池或拿回给零售商,或送到专门回收站,或放到清洁局专属的垃圾清理场中,但绝不能和普通垃圾混在一起随便丢弃。法律还规定,汽车电池零售商每月有免费回收每人两个蓄电池的义务;消费者购买汽车电池时,要多交5美元手续费,作为未来的回收费用。
除汽车电池外,铅酸电池、镍镉电池也有定点回收处,消费者可以将用完的电池交给制造商、零售商或批发商。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商家会提供免费回收电池的服务。如沃尔玛超市,就有废旧电池回收箱,顾客可以将家用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话机、电脑中的电池丢弃在那里。钟表部的柜台还负责回收手表中的电池等。
不过,对于国内常用的7号到1号等一次性电池,美国的回收渠道并不多。笔者曾询问过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回收这类电池的场所,大家一般将之与普通垃圾放在一起丢弃。
法国:电池广告注明回收点
法国政府1999年就曾颁布废旧电池回收的法令,后来,条款经修改更加完善:自2001年1月1日起,强制生产、销售电池的商户对电池进行收集、分类和回收工作;销售商必须免费收回消费者送来的废旧电池;禁止将电池与其他垃圾一起丢弃,而应放到专用收集容器内;电池回收点应有明显标志,并定期有人清理运走;销售难以拆卸电池的电器时,商店必须回收相关电器;电池广告中必须同时注明废旧电池的回收点和回收方法等。
其实,关于废旧电池的处理,关键在收集分类这一环节,消费者不但要将废电池送到回收点,还得知道如何区分不同电池的成分及分类标志。
目前,法国有一些企业专门研究如何处理回收旧电池,欧盟及法国政府也给予他们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日本:封住正负极电池才能扔
1991年,日本制定了《促进再生资源利用相关法律》,后经修改规定:在小型充电电池中,除镍镉电池外,镍氢和锂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都应由制造商负责。
据统计,2005年,日本全国的废弃电池约有5.7万吨,其中超过半数由“野村兴产”和“东邦亚铅”等专门公司负责处理和再利用。目前,日本各地的商场、24小时便利店,还设置了60多万个钮扣电池专用回收箱。
在日本,普通干电池一般是作为不可燃垃圾处理的,但抛弃前,要求把电池的正负极用绝缘胶带封住,尤其是一次性锂电池,如果仍有剩余电量,在接触到金属后很可能出现发热、破裂,甚至引起火灾。
镍镉、镍氢等充电电池回收后,会运送到专门的电池处理厂进行“再生”。首先要经过600℃―800℃的高温加热,使其中的水银化为蒸汽以便分离。回收的大部分水银被利用于荧光灯等的原材料;铁、亚铅、锰、镍等被分离后,会用作新电池原料或磁力材料。
钮扣电池多用于计算器、游戏机等小型电子产品,“碱性钮扣电池”在日本相当普及,回收这类电池主要是为提取铁、亚铅、镍和锰等金属。另一种是“酸化银钮扣电池”,由于其中含有珍贵的银金属,回收的主要目的是把银提取出来。
除此之外,日本的汽车蓄电池、产业用电池等也都有各自不同的回收途径。无论哪种,无不遵循着严格的分类制度。
回答者:ling13003-见习魔法师二级 4-7 15:37
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
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
我国目前在废电池的环境管理方面相当薄弱。按照巴塞尔公约中关于危险废物的控制规定,许多种类的废电池如铅酸电池、含汞电池、镉镍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该按照危险废物来管理,但是目前在我国,对于任何种类的废电池都没有按照危险废物来管理,而是当作普通垃圾来对待。此外,对于废电池的回收、处理和处置,国家也没有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法规。1995年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废电池的回收处理未作任何规定。
废电池收集,分类处理和处置方面。政府已经相应立法,明确规定:对于毒性大的铅酸蓄电池、含汞电池、镉镍电池等必须标有再生利用标识;电池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必须收集所有废电池;经销商必须将有标识和无标识的电池加以分类;电池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电池再生利用和处理设施;对于所有的废电池必须优先考虑再生利用,对于不可再生利用的电池要根据废物管理法进行妥善处置;在电池的生产方面,要进一步降低电池的重金属含量,尤其要降低碱锰电池的汞含量,积极开发对环境危害小的新产品。
西欧许多国家不仅在商店,而且直接在大街上都设有专门的废电池回收箱,将收集起来的废电池先用专门筛子筛选出那些用于语钟表、计算器及其他小型电子仪器的纽扣电池,它们当中一般都含有汞,可将汞提取出来加以利用,然后用人工分拣出镍镉电池。
法国:一家工厂就从中提取镍和镉,再将镍用于炼钢,镉则重新用于生产电池。其余的各类废电池一般都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这种做法不仅花费太大(例如:在德国填埋一吨废电池费用达1700马克),而且还造成浪费,因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质。
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该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及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不过,热处理的方法花费较高,瑞士还规定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
德国:德国为加强对废旧电池的管理,实施了废旧电池回收管理新规定。规定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据估计,全球每年有320亿节废旧电池被丢弃,仅德国平均每人每年就要消耗10节电池,合计约30000吨,大量丢弃的废旧电池对土壤环境的破坏是严重的。德国环境部门对于新规定能否杜绝乱扔废旧电池的现象,目前还不能肯定,因为在此之前,废品回收站和生产厂家一般只回收含镉、含汞有毒化学成分的电池,而90%的普通锌碳电池和铝镁电池都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据德国环境部统计,德国每年回收带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只有1/3,而2/3的电池被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每年流入环境的中的汞约8吨、镍400吨、镉400吨。一般来说,要使普通消费者在生活中区分有毒电池或无毒电池并加以处理是困难的,因此新规定要求商店和废品回收站担当起责任。环境部的一个新的思路是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中含有15马克的押金,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还要便宜,不过这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这种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不到1500马克。
世界大环境:
联合国环境署正在全世界推广“生活周期经济”的新概念。它是将一个商品“从摇篮到坟墓”分为多个阶段,即:原料获得、制造工艺、运输、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利用、最后处置等,在每个阶段,都必须加强环境管理。生产厂家和消费者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生产厂家在制定生产计划、开发新产品和回收废弃产品时必须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和丢弃商品时也不能对环境造成危害。
废旧电池的回收与利用
德国:广泛设立收集点撒网回收废电池
德国具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回收废旧电池系统”。专门协调电池生产商、经销商与立法者之间的官方机构――德国电池回收协会的负责人舒维茨博士告诉记者,为了提高废旧电池的回收率,德国政府早在1998年就立下法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商征收环境税。
法律规定,消费者要将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这两个场所也必须无条件接收废旧电池,并转送处理厂家。对于具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上面需要有特殊标记,消费者购买这类电池时,押金是包含在价格里面的,把废旧电池送到废品站时,押金就能得到返还。
正是有了严格的立法,德国在第一年就回收了1万吨废电池。2005年,回收率也从2000年的25%提高到了70%以上。
收集点无处不在
那么,德国又是怎样回收废旧电池的呢?舒维茨博士表示,德国实行的是“撒网式”收集系统,即充分利用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废旧家电收集系统、包装收集系统,以及学校、综合办公楼等人口集中地区进行收集。各个场所均设置了指定收集箱,每个星期,收集垃圾的卡车会一次性将垃圾和废旧电池清理干净。这不仅避免了额外的交通运输和人工投入,也提高了收集效率。
电池里到处都是“宝”
为提高对不同种类电池资源的再利用,收集来的废旧电池会被送到专门的公司进行分类。德国采用的是一种自动分类技术:在电池上印有带荧光墨水的标签,就能分离碱性电池和碳锌电池。
在“循环利用”上,德国各家企业更是高招连连。比如,一家企业将旧电池磨碎,送往炉内加热,可提取挥发出的汞、锌等,锰和铁可熔合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有的企业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还有企业兴建了“湿处理”装置:先将电池溶解于硫酸,再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
瑞士:废旧电池高热处理最环保
“不得随意丢弃旧电池,更不能遗弃蓄电瓶”,“旧电池不能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必须投入指定回收箱,并交由物业集中处理。”在瑞士,每个社区都有这样的明文规定,这也成为了瑞士家喻户晓的常识。
据瑞士联邦政府统计,目前整个瑞士设有1.43万个废弃电池回收箱,其中30%以上设在商店中。瑞士国民年人均送往回收箱的废弃电池达20余个。与欧洲其他国家25%―40%的电池回收处理率相比,瑞士政府并不满足于自己创造的66.4%以上的成绩,而是将目标定在了80%以上。
记者在联邦政府能源局采访中获悉,瑞士之所以能实现如此高的回收率,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政府立法鼓励全民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并先后制订了诸如《提前收取废旧电池处理费的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此外,瑞士全国还有各类民间“回收协会”,负责官方机构、零售商,乃至普通居民间的密切联络。
在瑞士,相对于其他类型电池的处理,废旧手机电池的回收是个新工程。瑞士每年约有150多万部手机被淘汰,为此,联邦政府于2003年成立了专门机构,并在全国8000多个邮局开设了回收业务,对每个旧手机支付5―10个瑞士法郎的回收费(1瑞士法郎约合6元人民币)。然后由他们将旧手机电池送往专门的电池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在瑞士,不同类型的电池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其中包括深层填埋、热处理(包括真空热处理和高温热处理)、溶液“湿处理”等。高温热处理需要先将废弃电池碾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电池中所含的汞、锌等可以通过挥发回收;其他诸如铁、锰等金属元素会被熔炼成锰铁合金。采取温度不同的热处理,还可以获取诸如氧化铜、氧化锰、氧化镍等混合金属。尽管热处理过程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处理成本相对较高,但对环境影响最小,所以目前瑞士主要依靠此方法处理废旧电池。
美国:重视回收汽车蓄电池
美国各州涉及电池回收的法律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在美国,汽车蓄电池的回收工作做得最好。
据了解,美国蓄电池的回收率几乎达到100%。以纽约州为例,法律规定,废弃不用的汽车蓄电池或拿回给零售商,或送到专门回收站,或放到清洁局专属的垃圾清理场中,但绝不能和普通垃圾混在一起随便丢弃。法律还规定,汽车电池零售商每月有免费回收每人两个蓄电池的义务;消费者购买汽车电池时,要多交5美元手续费,作为未来的回收费用。
除汽车电池外,铅酸电池、镍镉电池也有定点回收处,消费者可以将用完的电池交给制造商、零售商或批发商。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商家会提供免费回收电池的服务。如沃尔玛超市,就有废旧电池回收箱,顾客可以将家用电子产品,如手机、电话机、电脑中的电池丢弃在那里。钟表部的柜台还负责回收手表中的电池等。
不过,对于国内常用的7号到1号等一次性电池,美国的回收渠道并不多。笔者曾询问过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回收这类电池的场所,大家一般将之与普通垃圾放在一起丢弃。
法国:电池广告注明回收点
法国政府1999年就曾颁布废旧电池回收的法令,后来,条款经修改更加完善:自2001年1月1日起,强制生产、销售电池的商户对电池进行收集、分类和回收工作;销售商必须免费收回消费者送来的废旧电池;禁止将电池与其他垃圾一起丢弃,而应放到专用收集容器内;电池回收点应有明显标志,并定期有人清理运走;销售难以拆卸电池的电器时,商店必须回收相关电器;电池广告中必须同时注明废旧电池的回收点和回收方法等。
其实,关于废旧电池的处理,关键在收集分类这一环节,消费者不但要将废电池送到回收点,还得知道如何区分不同电池的成分及分类标志。
目前,法国有一些企业专门研究如何处理回收旧电池,欧盟及法国政府也给予他们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日本:封住正负极电池才能扔
1991年,日本制定了《促进再生资源利用相关法律》,后经修改规定:在小型充电电池中,除镍镉电池外,镍氢和锂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都应由制造商负责。
据统计,2005年,日本全国的废弃电池约有5.7万吨,其中超过半数由“野村兴产”和“东邦亚铅”等专门公司负责处理和再利用。目前,日本各地的商场、24小时便利店,还设置了60多万个钮扣电池专用回收箱。
在日本,普通干电池一般是作为不可燃垃圾处理的,但抛弃前,要求把电池的正负极用绝缘胶带封住,尤其是一次性锂电池,如果仍有剩余电量,在接触到金属后很可能出现发热、破裂,甚至引起火灾。
镍镉、镍氢等充电电池回收后,会运送到专门的电池处理厂进行“再生”。首先要经过600℃―800℃的高温加热,使其中的水银化为蒸汽以便分离。回收的大部分水银被利用于荧光灯等的原材料;铁、亚铅、锰、镍等被分离后,会用作新电池原料或磁力材料。
钮扣电池多用于计算器、游戏机等小型电子产品,“碱性钮扣电池”在日本相当普及,回收这类电池主要是为提取铁、亚铅、镍和锰等金属。另一种是“酸化银钮扣电池”,由于其中含有珍贵的银金属,回收的主要目的是把银提取出来。
除此之外,日本的汽车蓄电池、产业用电池等也都有各自不同的回收途径。无论哪种,无不遵循着严格的分类制度。
回答者:ling13003-见习魔法师二级 4-7 15:37
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
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
我国目前在废电池的环境管理方面相当薄弱。按照巴塞尔公约中关于危险废物的控制规定,许多种类的废电池如铅酸电池、含汞电池、镉镍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该按照危险废物来管理,但是目前在我国,对于任何种类的废电池都没有按照危险废物来管理,而是当作普通垃圾来对待。此外,对于废电池的回收、处理和处置,国家也没有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法规。1995年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于废电池的回收处理未作任何规定。
废电池收集,分类处理和处置方面。政府已经相应立法,明确规定:对于毒性大的铅酸蓄电池、含汞电池、镉镍电池等必须标有再生利用标识;电池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必须收集所有废电池;经销商必须将有标识和无标识的电池加以分类;电池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电池再生利用和处理设施;对于所有的废电池必须优先考虑再生利用,对于不可再生利用的电池要根据废物管理法进行妥善处置;在电池的生产方面,要进一步降低电池的重金属含量,尤其要降低碱锰电池的汞含量,积极开发对环境危害小的新产品。
西欧许多国家不仅在商店,而且直接在大街上都设有专门的废电池回收箱,将收集起来的废电池先用专门筛子筛选出那些用于语钟表、计算器及其他小型电子仪器的纽扣电池,它们当中一般都含有汞,可将汞提取出来加以利用,然后用人工分拣出镍镉电池。
法国:一家工厂就从中提取镍和镉,再将镍用于炼钢,镉则重新用于生产电池。其余的各类废电池一般都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这种做法不仅花费太大(例如:在德国填埋一吨废电池费用达1700马克),而且还造成浪费,因为其中尚有不少可作原料的有用物质。
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该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及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不过,热处理的方法花费较高,瑞士还规定向每位电池购买者收取少量废电池加工专用费。
德国:德国为加强对废旧电池的管理,实施了废旧电池回收管理新规定。规定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据估计,全球每年有320亿节废旧电池被丢弃,仅德国平均每人每年就要消耗10节电池,合计约30000吨,大量丢弃的废旧电池对土壤环境的破坏是严重的。德国环境部门对于新规定能否杜绝乱扔废旧电池的现象,目前还不能肯定,因为在此之前,废品回收站和生产厂家一般只回收含镉、含汞有毒化学成分的电池,而90%的普通锌碳电池和铝镁电池都被作为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处理。据德国环境部统计,德国每年回收带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只有1/3,而2/3的电池被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每年流入环境的中的汞约8吨、镍400吨、镉400吨。一般来说,要使普通消费者在生活中区分有毒电池或无毒电池并加以处理是困难的,因此新规定要求商店和废品回收站担当起责任。环境部的一个新的思路是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中含有15马克的押金,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时,价格中可以自动扣除押金。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然后借助离子树脂从溶液中提取各种金属物,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热处理方法纯净,因此在市场上售价更高,而且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湿处理可省去分拣环节(因为分拣是手工操作,会增加成本)。马格德堡这套装置年加工能力可达7500吨,其成本虽然比填埋方法略高,但贵重原料不致丢弃,也不会污染环境。德国阿尔特公司研制的真空热处理法还要便宜,不过这首先需要在废电池中分拣出镍镉电池,废电池在真空中加热,其中汞迅速蒸发,即可将其回收,然后将剩余原料磨碎,用磁体提取金属铁,再从余下粉末中提取镍和锰。这种加工一吨废电池的成本不到1500马克。
世界大环境:
联合国环境署正在全世界推广“生活周期经济”的新概念。它是将一个商品“从摇篮到坟墓”分为多个阶段,即:原料获得、制造工艺、运输、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利用、最后处置等,在每个阶段,都必须加强环境管理。生产厂家和消费者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生产厂家在制定生产计划、开发新产品和回收废弃产品时必须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和丢弃商品时也不能对环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