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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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包费用支付流程
1、每月23日前,各项目部必须填写好《外包服务费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将上一月各外包单位服务情况签署评定意见后并附上相关考勤记录,报送至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同时,考勤记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行政人事部可以拒收。
2、行政人事部在收到结算单后须于2日内,根据当月人事检查情况出具专业的评定意见后将结算单交人事专员/主管流转至保障发展部进行评定。
3、保障发展部在收到结算单后须于2日内,根据当月品质检查情况签署评定意见后交人事专员/主管流转至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进行审核评定。
4、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应于1日内对结算单评定审批,交至人事专员/主管送财务部核定结算金额。
5、财务部于每月28日前核算结算金额,核算无误后,通知外包服务单位于2日内对结算单内容进行确认签字。
6、财务部收到外包单位签署的结算单后应报送总经理签批,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通知外包单位开具相应发票,每月30日前,依据结算单做好相关计提的账务处理。
7、行政人事部负责于每月30日将流转会签后的结算单复印存档,财务部留原件作为计提账务的入账凭证,报销时附复印件。
8、每月12日前,由财务部填写好《对外付款报销单》后附结算单复印件和发票,经保障发展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逐级签字,于12日方可付款。遇有特殊情况的,财务部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提前向总经理报送付款计划安排,经与总经理沟通说明理由后,通知外包单位具体付款情况。
9、若外包单位对评定意见出现异议,由财务部会同项目部和保障发展部品质处与结算单位进行评定意见的沟通工作,最终达成对结算金额的确认工作。
财政资金的拨付流程
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大麦实名票转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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