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新规来了?
关于网络直播营销的解析
近年来,“直播带货”发展得如火如荼。2021 年 5 月 25 日起,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
该《办法》意义重大,它划定了诸多红线,将网络直播营销的各类主体和各项要素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其中明确规定,若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同时要求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准确、全面且真实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直播带货行业的问题
虽然直播带货异常火爆,众多主播成为热搜常客,销售额动辄高达千万甚至数亿,但这个源自互联网的领域也遗传了不少弊端。比如存在产品造假、流量造假、剧本造假等乱象。不仅有些主播存在问题,还有骗子公司妄图薅流量羊毛,像之前“薇娅跑路”事件就是骗子公司利用薇娅的流量欺诈其他商户。翻车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如辛巴的“假燕窝事件”,罗永浩直播间羊毛衫出现假货,薇娅带货商品多次被指抄袭,李佳琦卖锅也翻过车。
办法的具体内容与影响
《办法》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建立一系列完善的机制和措施,包括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的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同时,对直播营销平台的安全评估、备案许可、技术保障、平台规则、身份认证和动态核验、高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识别处置、新技术和跳转服务风险防范,以及构成商业广告的付费导流服务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办法》还将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发布者细分为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明确了年龄限制和行为红线,并在广告活动、直播场所、商品服务信息核验、虚拟形象使用、与服务机构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办法》还强调,直播营销平台应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证据支持。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也必须依法依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法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