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个人如何做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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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增值税怎么算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跨境电商进口税有哪些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财关税〔2016〕18号、财关税〔2018〕49号等),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计算规则如下:
应纳税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x [(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 x 70%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计算规则如下:
应纳税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x [(进口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进口关税税率x增值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
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需要缴纳进口增值税吗
需要。
因为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的,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发生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以下称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和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
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转登记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按照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时间,按以下原则确定: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发生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属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进口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跨境商品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
跨境电商综合税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关税=申报价值*关税税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暂行关税税率为0%,因此关税为0
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该公式不具备完全适用性,因为在税改通知里,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声明跨境电商综合税有限额优惠,根据限额内和限额外的区别,税额的计算会有所不同。
1、优惠限额内
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商品的交易价值单次不超过2000元或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0元,不收取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按法定应缴税额的70%征收,此时的计算公式为: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2、超过优惠限额
当商品交易价值超过限额,即单次大于2000元,或者全年累计大于20000元,再或者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一般贸易进行全额征税,此时适用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
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是指对此次交易的全部价值征税,而不允许拆分成数个小于2000元价值的包装分别优惠计税,也不能只对超出部分额度按全额征税。
(2)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
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表示一年内的交易总额超过20000元,比如说前面几次已经消费了19000元,此次消费1100元,加起来是20100元,超出了20000元,所以,此次1100元就需要按一般贸易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3)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完税价格是海关估算的,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所购商品不能提供有效地价格凭证就需要按海关完税来计算缴税,完税价格是3000元,且不可分割,例如电脑,此时就按照一般贸易征税;但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商品,例如两部1500元的手机,此时就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更新
2019年,进口环节增值税为13%、10%。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目前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率=11.2%。
*旧政,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11%。一般情况下跨境综合税率11.9%。
关于跨境商品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
跨境电商综合税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关税=申报价值*关税税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暂行关税税率为0%,因此关税为0
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该公式不具备完全适用性,因为在税改通知里,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声明跨境电商综合税有限额优惠,根据限额内和限额外的区别,税额的计算会有所不同。
1、优惠限额内
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商品的交易价值单次不超过2000元或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0元,不收取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按法定应缴税额的70%征收,此时的计算公式为: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70%
2、超过优惠限额
当商品交易价值超过限额,即单次大于2000元,或者全年累计大于20000元,再或者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就要按一般贸易进行全额征税,此时适用通用公式:
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
单次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是指对此次交易的全部价值征税,而不允许拆分成数个小于2000元价值的包装分别优惠计税,也不能只对超出部分额度按全额征税。
(2)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
累计交易价值超过20000元,表示一年内的交易总额超过20000元,比如说前面几次已经消费了19000元,此次消费1100元,加起来是20100元,超出了20000元,所以,此次1100元就需要按一般贸易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3)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
完税价格是海关估算的,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所购商品不能提供有效地价格凭证就需要按海关完税来计算缴税,完税价格是3000元,且不可分割,例如电脑,此时就按照一般贸易征税;但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商品,例如两部1500元的手机,此时就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更新
2019年,进口环节增值税为13%、10%。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目前的跨境电商综合税率=11.2%。
*旧政,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11%。一般情况下跨境综合税率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