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瑞典发明专利?一文详解
- 瑞典专利申请有哪几种主要方式?
- 国际专利合作组织有什么特点?
- 瑞典本国申请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
- 瑞典申请的发明专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瑞典发明专利的受理时间是多久?
- 申请人在提交国内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 审查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 专利局审查结果有哪些?
- 授权有哪些规定?
- 瑞典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瑞典专利申请主要有通过国际专利合作组织(IPOS)申请和通过 PCT 国际申请这两种方式,同时瑞典也有本国申请流程。
国际专利合作组织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唯一一个由政府建立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成员,拥有许多专利审查员和代理机构,可协助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适用于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欧洲专利申请。
需要有充分理由和证据证明发明是新颖的,具有创造性和技术意义,其中创造性要求在申请专利时不应受质疑,新颖性和实用性要求仅适用于特定主题的专利申请等。
本国申请程序中,自申请日起 18 个月内为受理时间,若申请人希望在其他国家或欧洲获得专利需提前准备,申请人可向瑞典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后由其审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要求优先权可在提交申请后 12 个月内提出书面要求,且提交申请后 6 个月内必须缴纳申请费,否则视为放弃。
需要提供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交授权书,注明代理人和申请人信息及相关声明,同时准备发明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发明人合作协议、发明人签名的专利申请书、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等文件。
申请人需支付申请费并提供必要文件,若申请被拒需在决定作出后 2 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审查阶段有不同结果和处理方式,授权阶段在实质审查后授予发明专利权。
审查结果有“同意”或“不同意”即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以及“驳回”即专利申请不符合要求,可提出复审。
若申请人同意授予专利权可申请公布发明,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满 18 个月后视为未公开可修改、扩展或撤回申请,同意申请时可在授权前请求撤回需支付费用,恢复权利也需支付费用且时间由专利法确定。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 20 年,但在特定情况下申请人可根据规定延长保护期限,如提出申请后五年内对可公布发明、提出申请后 30 个月内对需实质审查发明等,还可在提出专利申请后 15 年内要求延长,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缴纳年费的专利申请也可请求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