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跨境电商进口模式(跨境电商园)
本文目录
跨境电商进口清关保税1210模式参与主体有哪些
原题为:跨境电商1210模式进口业务中,一线入区按转关模式操作的描述错误的是()。
A.向口岸海关申报转关单 B.货物入区前企业申报入区核放单(类型为卡口登记货物)C.货物入区前企业申报核注清单(进口)D.场站公司完成理货后,企业申报入区核放单(类型为一线一体化进出区)
正确答案为:C.(解析)1210保税备货模式,即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须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但不允许即买即取(部分试点区域除外)和买家转手再次进行销售。
“1210”代码监管模式:2014年8月1日由海关总署批准,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保税备货模式”,适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该模式的重点在于保税、备货和进口。
目前国家政策允许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业务的地区有北京、天津、上海、唐山、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义乌、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威海、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平潭等86城市(地区)和海南全岛。
跨境电商进口清关保税1210模式参与主体:
(1)电商企业:保税1210模式中的电商企业,通常也叫商家。
(2)电商平台(第三方平台):指为消费者和电商企业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经营平台。
(3)支付企业:指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付款工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等)。
(4)保税仓:俗称“跨境电商仓储企业”,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属于保税监管场所。主要是为进口货物服务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可以暂时保税存储在仓库里,并进行简单加工和配送,然后根据需要再出仓。
(5)海关和商检:指跨境电商清关过程中的监管部门,在跨境电商中会长期与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打交道。
(6)国内快递:1201模式试点区不允许线下自提,商品需要通过国内快递完成配送。
(7)第三方清关平台:指“海关单一窗口”,整合了各管理部门内部系统,形成一套统一的申报接口。
(8)消费者:指电商企业和平台的境内终端消费者,也是跨境电商消费额度的扣减主体,还是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纳税义务人。
开展跨境电商保税“1210”进口主要流程:
1、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按照海关要求互联网交换电子数据。
2、参加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企业应提前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或注册登记。
3、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企业应到所在地方电子口岸办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通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数据接入手续。
4、设立专用的跨境物流账册;同一仓储企业需根据海关监管要求设立一本或多本账册,记录商品的进、出、转等情况。
5、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在业务开展前到所在地海关办理网购担保税进口商品的税款担保。
6、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企业提前办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进出区手续,货物一线入区手续和货物二线出区手续。
跨境电商保税1210的监管模式是什么
原题为:跨境电商1210模式进口业务中,一线入区按转关模式操作的描述错误的是()。
A.向口岸海关申报转关单 B.货物入区前企业申报入区核放单(类型为卡口登记货物)C.货物入区前企业申报核注清单(进口)D.场站公司完成理货后,企业申报入区核放单(类型为一线一体化进出区)
正确答案为:C.(解析)1210保税备货模式,即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须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但不允许即买即取(部分试点区域除外)和买家转手再次进行销售。
“1210”代码监管模式:2014年8月1日由海关总署批准,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保税备货模式”,适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该模式的重点在于保税、备货和进口。
目前国家政策允许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业务的地区有北京、天津、上海、唐山、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义乌、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威海、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平潭等86城市(地区)和海南全岛。
跨境电商进口清关保税1210模式参与主体:
(1)电商企业:保税1210模式中的电商企业,通常也叫商家。
(2)电商平台(第三方平台):指为消费者和电商企业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的经营平台。
(3)支付企业:指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付款工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卡等)。
(4)保税仓:俗称“跨境电商仓储企业”,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属于保税监管场所。主要是为进口货物服务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可以暂时保税存储在仓库里,并进行简单加工和配送,然后根据需要再出仓。
(5)海关和商检:指跨境电商清关过程中的监管部门,在跨境电商中会长期与电商企业和电商平台打交道。
(6)国内快递:1201模式试点区不允许线下自提,商品需要通过国内快递完成配送。
(7)第三方清关平台:指“海关单一窗口”,整合了各管理部门内部系统,形成一套统一的申报接口。
(8)消费者:指电商企业和平台的境内终端消费者,也是跨境电商消费额度的扣减主体,还是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纳税义务人。
开展跨境电商保税“1210”进口主要流程:
1、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按照海关要求互联网交换电子数据。
2、参加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企业应提前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或注册登记。
3、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企业应到所在地方电子口岸办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通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数据接入手续。
4、设立专用的跨境物流账册;同一仓储企业需根据海关监管要求设立一本或多本账册,记录商品的进、出、转等情况。
5、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在业务开展前到所在地海关办理网购担保税进口商品的税款担保。
6、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企业提前办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进出区手续,货物一线入区手续和货物二线出区手续。
跨境电商是什么意思啊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新规。
扩展资料:
跨境电商是个新业态、新模式,我们总体坚持的是鼓励这个业态发展,同时对其监管秉持包容审慎的原则。”李成钢指出,这次调整后,一方面监管政策更加完善,另一方面产品范围进一步扩大,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面更宽了。
2016年5月以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过渡期安排,有效促进了行业稳定发展,但也存在各方权责不清、政策预期不稳定等问题。这次过渡期之后的新政,把这个“暂”字拿掉了,这也就意味着这次新政将会是一个相对长期的安排,将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持续健康发展。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同于一般贸易,主要是满足国内居民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必须是直接面对消费者且仅限于个人自用。基于这一前提,我们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这是有关具体监管要求的基础,也是行业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李成钢表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跨境电商发展前景可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