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侵权怎么处罚(商标侵权的刑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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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处罚是什么
自市场逐步进入品牌消费时代以来,商标对企业的价值不断提升。总之,商标对企业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知识在我国的普及时间不长,也导致了我国商标的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人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知识和信息知之甚少。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件,大多是由于对商标权益的无知,也在多年前的“山寨”思想中,造成商标侵权。因此,我国商标知识的普及首先需要考虑。今天我们来谈谈如何惩治商标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生侵犯商标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侵权人作出下列处罚:
1、有责令停止侵权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生产侵权商品和伪造注册商标专用工具。
2、应处以罚款。侵犯商标专用权尚不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百分之五十以下或者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侵权行为;侵权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一万元的赔偿责任。以下罚款。
3、调解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调解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商标对企业来说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无论是从商标的设立还是从商标的经营上,对国家商标的保护都是非常明显的,所以如果你想经营好企业,就要少走弯路。如果您在商标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咨询八戒知产商标网,八戒知产致力于为中国所有企业插上知识产权的双翼!
商标侵权一般罚款多少
商标侵权的罚款标准是根据侵权情节确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罚款标准如下:
(1)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出口的产品在美国涉及商标侵权,该怎么处理
美国的商标审查原则和我国的不同,我过保护在先申请,美国是保护使用在先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国内抢在别人前面申请了商标,别人使用就是侵权。而美国相反,你实际在使用商标,而别人在你之前申请是不会通过的。同时美国每隔5年需要对使用的商标提交使用证明。总的来说,美国的商标更偏向于法律方面,专业性更强,品牌保护力度更大。现在你不要紧张,尽量收集你在美国的使用证据,越早越好。如果你这边确实是侵权使用了,那么美国这边会要求你停止使用,还可能会涉及到赔款,数额一般是营业额的百分之多少,那么我建议你最好联系好美国律师了!
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侵权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以海外商标受到侵权怎么办
遇到商标被侵权了可以这么办:第一步,判断是否客观存在损害事实;第二步,判断该行为的违法性;第三步,判断存在的损害事实是否是由违法行为造成的;第四步,判断该行为是否是故意的;如果经过仔细辨别发现确实出现了商标被侵权的情况,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1、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
2、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都有协商不成、未达成协议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