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收款人与法人不一致会影响银行账户验证吗(我是法人但是收款人不是我的账户对法人有什么影响没有)
本文目录
营业执照和收款码不是同一个人可以吗
可以的,用营业执照办理的收款码有两种收款方式:
【1】入账法人账户
入账法人账户用行业术语称为:法人结算,即营业执照和收款码是同一个人,通过收款码收到的款项入账到法人的银行卡账户;
【2】入账非法人账户
入账非法人账户行业内称为:非法人结算,即营业执照和收款码不是同一个人,通过收款码收到的款项入账到法人以外的经营者的银行卡账户;此种收款方式需要提供关系证明等材料,需要法人授权,才能够实现。
收款人和复核人填的是另一个公司法人有影响吗
收款人和复核人填写的是另一个公司法人,会对收款方的账户和支付过程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如果填写的法人和收款方账户持有人不一致,可能需要额外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支付双方的关系和合法性,否则有可能会被银行拒绝或者延迟批准支付。
其次,在企业之间的交易中,填写错误的收款人和复核人可能会导致支付出现问题,或者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填写收款人和复核人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准确,避免出现错误和疏漏。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之间的交易应该遵守商业道德和相关法律规定,真实客观地填写交易信息,以避免出现任何负面影响。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者其他方式对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和核实,以减少交易风险和不必要的损失。
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必须是法人吗可以是自然人吗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银承的收款人应是交易方的单位团体或法人组织,据此推定不可以为自然人。
乙给丙是背书行为,只需要在汇票的背面加盖背书章即可,该行为只要求连续,和去不去银行无关系。
但是,丙办理委托收款,需要到自己的开户银行办理。
收款人开的票会计做的假帐法人有责任吗
你说的这个事情,属于属于会计法律法规范畴。
本人的看法如下——
1、一般而言,会计的行为是企业的行为;会计做了假账,企业法人必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有特别的证据证明,会计的行为,完全是自己的行为,与企业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那么,企业可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3、就本案而言,会计说只要开票不超过3万元可以免税,这个说法是对的;但是,会计人员并没有说,你只能开票3万,超过3万不许你开;你开了就会如何如何。依法纳税是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纳税不是依据会计的言论来纳税的。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承担100%的责任,而会计没有丝毫责任。
4、本人认为,一般而言,几乎没有会计从业人员愿意做假账;会计做假账都是被逼无奈;所以,我们常规语境下,说会计做假账是会计的责任,几乎没有人会相信。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