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有哪些类型?
香港作为全球最受青睐的金融市场之一,尤其受到商界人士的青睐。香港有多种实体类型,以适应不同规模和用途的企业。香港的商业实体可分为私人和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本文重点介绍香港的以下几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公司和代表处。
香港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的有限责任公司(LLC)分为私人公司与上市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与担保有限公司。这些业务实体类型的分类基于以下特征: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有限公司
香港独资企业
香港的独资企业是一种基本的商业实体类型。在商业登记处登记很容易。该实体由单一所有者运营,与其唯一投资者完全相关。停业导致业主死亡。公司只能通过出售业务资产进行转让。没有保护个人资产免受负债的影响,这使其成为风险最高的公司类型。
香港的独资企业根据其收入水平遵守7.5%至15%的边际税率。与私人实体不同,报告要求很轻,因为所有者有义务仅向 IRD 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表格 BIR60)。
独资企业的优势
独资企业的劣势
香港合伙企业
根据香港《合伙条例》,合伙是指一个人与其他人以共同的营利意图共同经营业务。此业务实体类型涉及至少 2 个成员。应有合伙协议,即受《合伙条例》监管的所有合伙人之间的相互协议,以陈述和控制他们在业务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公司必须在营业开始后一个月内申请商业登记证。香港合伙企业负责提交年度报税表 BIR52,并须缴纳 7.5% 至 15% 的利得税。
有限合伙制
普通合伙
香港分公司
香港分公司并非公司注册处下的独立法人实体。它是母公司的延伸。分支机构虽然可以从事商业活动,但没有所有权;随后,其母公司对分公司的所有债务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
外国公司如欲在香港设立分公司,必须在公司注册处登记,以获得非香港公司的注册证明书。分行也必须在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处注册。与任何其他商业实体一样,分支机构必须有当地的公司秘书和注册地址。
分支机构有时会被误认为是子公司。投资者通常会选择拥有子公司以与同行区分开来并进入市场。在公司注册处成立附属公司是不可能的,所以商人通常会在香港设立私人有限公司作为附属公司。
代表处
代表处或联络处是专为在香港以外成立的公司指定的实体类型。代表处的名称必须与其母公司相同。只有商业登记处可以处理联络处。不允许在香港开展业务,但需要提交“NIL”申报的年度纳税申报表。联络处必须有当地代表联系以获取政府记录。选择此实体类型主要是为了在香港进行宣传、广告和市场研究。它还充当接触潜在客户和本地客户(客户支持服务中心)的联络点,并与香港供应商建立关系。
与香港商业实体类型中的上述准备一致,对上市公司而言,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监管越来越简单,也越来越复杂。香港公司成立的需求量很大,需要为您的公司选择合适的商业实体类型。在顺应进入香港开放型市场的趋势之前,企业家应该了解他们的业务需求,并研究每种实体类型的利弊。如果您对选择感到困惑,欢迎与我们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