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拒,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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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人提三年不使用,该怎么办理呢
答很多商标注册人可能会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商标一旦注册下来后,就高枕无忧了”但事实并非如此,一旦商标构成了商标法上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销该注册商标;任何人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该注册商标。当然企业遇到这种情况注册人也不用担心,只要向商标局出示相关证明就可以了。1、注册商标的使用包括注册人自己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可以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的使用许可合同,其证据效力要远远优于未备案的合同。但是仅有商标使用许可的,仍将不被认定为已经使用,除非同时提交了前述使用证据材料。2、商标的使用时间。如果有人对某个商标提起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那么该商标所有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在该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之日的前三年内,超过或者过后都不算有效证据。因此,如果你的商标每闲置两年就需要使用一下,并保留好证据这样就不怕别人提撤销三年不使用了。3、商标的图样。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记,因此,商标的使用自然离不开商标图样本身。作为使证明提供的证据必须能够清晰的体现该商标的图样,最好使用商标和注册商标是完全对应的,当然,如果整体显著识别部分没有改变,在法律上也应视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4、使用地域。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能在中国领域使用才视为商标的使用,所以在提供使用证据时一定挑选在中国领域内形成的使用证据。如果商品以完全出口为目的,在本国内将商标附着于商品或其包装物、包裹物、也视为该商标在本国内的使用。另外由于港、澳、台地区与中国内地实行不同的商标法律制度,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使用不能作为维持在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如果是在互联网网页上做广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由于网上的商标使用行为的时间性、地域性尚难确定,因此,建议定期对网上使用注册商标进行网页公证证据保全。另外,注册商标停止使用,可能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这可以作为不使用注册商标的抗辩依据,如因国家政策限制停止使用,或者因破产清算停止使用等不可抗拒的情形。三、对商标注册企业的几点建议:1、建立企业内部商标管理体系,做好商标档案保存工作;2、在商业活动中,注重保护商标和规范使用商标行为;3、保管好各种商标交易宣传凭证。
如果商标注册被商标局驳回怎么办
如今,许多人逐渐认识到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在我国的普及,许多人开始了自适应的商业形态。他们对商标和知识产权的了解越多,对商标的了解就越多。从最初的企业需求到现在的大众需求,商标已经成为可以使用的。很多人知道并具备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简单地说,商标态度已经从人们心目中的印象逐渐转变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企业来说,现在的商标不再是简单的标志形象展示,商标已经成为企业和企业想开展经营活动的代表性前提。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由于形式的原因,我国商标注册的现状是相当危险的。此外,它还可能面临注册失败的风险。所以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在商标注册的情况下,如果它被商标局驳回怎么办?
如果注册正常,第一件事就是在驳回时保持冷静。毕竟,如果处理不好,对企业来说很麻烦。由于某些原因,注册商标可能被驳回。在审查注册商标过程中,所申请的商标不符合法定条件。同时,由于粗心大意或其他原因,在法律备案文件中出现错误,或人为审查,个人主观因素产生误导,从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该清单所列注册商标被驳回。如果出现这种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拒绝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同时,商标局通过审核充分阐述了自己对商标权益的看法和理由,确保自己的商标权益。
注册商标的审查是由审查人员人为进行的。根据每个人的经验、知识、个人观点或其他因素,错误是不可避免的。而只有一次审查就遭到驳回的商标很肯能就是被过度审查刷下来的商标,所以在第一次商标遭到驳回的时候就提出驳回复审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如果许驳回复审未能通过审查,确实可以考虑更改商标申请。毕竟,让企业快速走上正轨,是一个合格企业家的当务之急。清楚地知道你的业务在创立时期的重点在哪里材质最关键的。复审如果您有关于商标注册的疑惑或困难,您可以咨询八戒知产商标转让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有关事项的委托办理!
去年注册了两个商标都被驳回了怎么办
商标被驳回后一般只有两种应对措施:一是放弃商标的进一步申请,二是针对商标驳回申请复审,要求商评委对商标驳回决定进一步审查。
这两种措施的第一种很简单,置之不理就相当于放弃进一步申请。下面重点讲述商标驳回复审的操作步骤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最后附上注意事项:
(一)收到驳回通知书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看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如果申请人没有复审经验,可以找代理组织帮忙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复审。如果是部分驳回,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如果复审,尽快处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二)前期准备工作
1、准备驳回复审的材料
(1)驳回复审申请书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
A、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
B、商标是否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
C、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D、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三)提交申请
驳回复审材料准备完成后,整理。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缴纳驳回复审官费1500元人民币。
(四)驳回复审后续
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
2、一年半左右出裁定
3、复审成功——移交商标局——公告——颁证
4、复审失败——放弃或者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商标驳回复审时间应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分别将当地邮局收到信函和发出信函的邮戳日期,视为当事人收到和发出的日期;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文标注的日期顺延20天视为当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复审申请的日期上溯20天视为当事人发出的日期。
当事人或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复审书件时,应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便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日期。
二、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共复审时限从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不能提供国际局发文日期的,则以商标局发给国际局的驳回商标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
三、当事人申请商标复审事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但延期所需费用应有申请人交付。延期申请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延期时间从第16日起算。
四、由于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书件时才能进行,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时限审查,而在收到正式复审书件时一并进行时限审查。超过法定时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
上述回答的法律依据:
A、《商标法》。第32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B、《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依据《商标法》第32条、第33条、第41条、第49条的规定提出商标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法进行评审。
C、《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D、《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3条第一款。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以决定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