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德国站需遵守ProdSG产品安全法吗?
德国包装法相关解析
德国包装法,即 Verpackungsgesetz,简称为 VerpackG。在 2019 年 1 月 1 日,新的包装法(VerpackG)生效并取代了现行适用的包装条例(VerpackV)。
德国新包装法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法规,它强制要求生产商或是出售商,当他们第一次销售含有包装的产品,包括外部包装、最终零售包装、饮食业所用的抛弃式容器/盛器、运送包装材料等,公司都必须进行注册和认领许可证。包装法中明确规定出售商必须申报出售的包装材料、种类和重量,其目的在于减少包装的使用以及降低包装对环境的影响。
德国包装证书注册流程如下:
(图片来源:Amy 聊跨境)
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法人证件(身份证/护照);
3. 亚马逊/eBay 企业后台信息截图、店铺链接;
4. 德国本地税号;
5. 德国 VAT 号;
6. 填写包装材料表格说明。
新的包装法(VerpackG)生效后取代了现行适用的包装条例(VerpackV),其主要目的是集中回收包装废弃物。德国政府基于保护环境的出发点,旨在减少废料污染,促进可回收包装和再生材料的使用,以及明确包装材料如何被回收利用。所有制造商和/或零售商,第一个将包装产品(包括填充材料)带到德国市场并以消费者的浪费结束,都有义务进行注册,并受 VerpackV 和 VerpackG 法案的约束。此外,该 VerpackG 法案还鼓励包装生产商将可回收性的考虑纳入到包装设计中。所有企业都必须在德国联邦政府包装中心部门注册登记,以确保市场准入。
关于欧盟代理人
欧盟代理人全称为欧盟授权代表(European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是指由位于欧洲经济区 EEA(包括 EU 与 EFTA)境外的制造商明确指定的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该自然人或法人可代表 EEA 境外的制造商履行欧盟相关的指令和法律对该制造商所要求的特定职责。其职责包括:
1)欧盟境外的制造商委任一个设立于欧盟+EFTA 共 30 个成员国境内的欧盟授权代表/欧盟代表(欧盟授权代理),专门代表欧盟境外的制造商与欧洲 30 国的政府和机构打交道;
2)从欧盟境外进口的加贴 CE 标志的产品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等上面,必须清楚地印上制造商的欧盟授权代表/欧盟代表(欧盟授权代理)的名称、地址;
3)“技术文件”必须保存于欧盟授权代表/欧盟代表(欧盟授权代理)处,欧盟授权代表/欧盟代表(欧盟授权代理)处必须保存最新的、所有加贴 CE 标志的产品的“技术文件”。根据欧盟法律,确保能随时及时地提供给欧盟境内 CE 监督机关检核。在最后一批产品投入市场之后,其技术文件应在欧盟授权代表/欧盟代表(欧盟授权代理)处保留至少 5 年;
4)建立“事故防范监督系统”,欧盟境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境内建立一套有效的“事故防范监督系统”,通过其欧盟授权代表/欧盟代表(欧盟授权代理)对产品的事故报告、通告、召回等等提供协助;
5)欧盟授权代表还可以应制造商的委托为其进行欧盟主管当局的器械注册申请;
6)欧盟授权代表还可以应制造商的委托为其申请自由销售证书;
当欧盟境外出口商的产品在清关中遇到任何问题时,欧代会帮助出口商与海关沟通并解决问题,海关通常也会要求与出口商的欧代进行沟通。当出口商的产品在欧盟地区销售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时,也是欧代协助来解决问题。因此,欧代是承担一定风险的,出口商出口的产品风险越高,欧代所承担的风险也越高。
根据 ProdSG 第 6 章的规定,制造商必须在产品上标贴名称和联系地址,如果制造商不在欧洲经济区,则需要提供欧洲经济区内的授权人或者进口商的名称和联系地址。作为地处欧洲经济区之外的制造商,必须保证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已经标有授权人或者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信息。
根据 ProdSG 第 22 章的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确保只有在拥有有效 GS 证书时才能将 GS 标志附在产品上或者使用 GS 标志进行广告宣传。如果标有 GS 标志的产品除认可的进口商之外,没有标注其他的名称和地址信息,则需要准备有效的 OEM 许可证。根据 ProdSG 第 39 章的规定,一旦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罚金最高可达 10 万欧元。
新规中同样明确了 GS 认证机构的责任。根据第 21 章的规定,GS 认证机构只能在完全符合所有 ProdSG 规定的情况下颁发 GS 标志。因此所有 GS 认证机构都必须检查产品标签。也许在申请认证时还不知道欧洲经济区内授权人或者进口商的名称和联系地址,在这种情况下请指出将在何处加贴这些信息(例如可在等级标签上留一部分空白,用以日后添加以上信息)。值得提醒的是,在产品上提供授权人的完整地址在市场已经成为普遍要求,并已在几个国家中强迫实行。因此建议除了申请 GS 标志的产品外,应在所有将出口到欧洲的产品上均加贴此信息。
《产品安全法》执行 EC 765/2008 指令规定的要求,但不改变原《设备及产品安全法》中定义的产品安全途径。新法更明确规定了商业从业人员,如进口商和零售商的责任。应特别注意的是,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