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查到发票吗(香港海关查到发票吗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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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旅游买苹果7手机过关要交税吗
不用交税。
按照规定,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其中“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等;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个人携带1台以上的,一定要悠着点!同时,请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征收方法:
1、从价关税:
依照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作为标准征收关税。
从价税额=商品总价*从价税率
2、从量关税:
依照进出口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箱”、“百个”等)征收定量关税。
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3、混合关税:
依各种需要对进出口货物进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征税。
4、选择关税:
指对同一种货物在税则中规定有从量、从价两种关税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征税额较多的一种关税,也可选择税额较少的一种为计税标准计征。
5、滑动关税:
关税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的税。可以起到稳定进口商品价格的作用。
税务优惠: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单一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途中必需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来料加工进口的材料、零件、配件等复出口的。
6、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进境或出境的展览品、施工机械、仪器等,暂免征税。
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税
请问海关发票是否认证怎么查
查询海关发票是否认证最好的办法是你打电话咨询一下你所属税务局的专管员。
认证流程:
1、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这个软件一般在税务局的网站下载即可)里输入所取得的海关增值税票的信息。
2、输入完毕后按系统提示申报并将信息存入到U盘(会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扩展名为JK,一个为CRC)
3、将U盘的信息和纸质的税票交给税务局,或者按当地税务局的要求,自传到所属税务局的网上。
海关查柜,或商检查柜之后会不会开发票
海关是不开发票的,都是行政收据
查验通知,查验,过后(可能是交钱时,也可能是两个月后,我也搞不清)才给你代理开收据,交费之后给收据.
有了查验通知,先查验.如果是长期合作,可以等海关给你代理收据后,凭收据再和你结帐.
临时查验,是抽几个柜,也不过多几百块钱,你多了多少啊?
传真的不清楚让他重传啊,就说你一个字也认不出来.
去香港买的东西回内地还要交税吗
香港买的东西带回内地的话,只有自用或送礼的东西才享有每人五千元上限免税,若是出售的话需要交税的。不同种类物品税率都不同,按照相关规定一般税率在10%到50%之间。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依据海关的有关要求:中国居民旅客可以免税携带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获取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入境,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依法征税。
扩展资料:《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
第十条:《安排》项下的进口货物应当从香港直接运输至内地口岸。
第十一条:《安排》项下的进口货物报关时,收货人应当主动向申报地海关申明该货物适用零关税,并提交符合《安排》项下《关于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序》规定的有效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经海关联网核对无误的,海关准予按照零关税办理货物进口手续。经海关核对确认证书无效的,不适用零关税。
第十二条申报地海关对原产地证书内容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时,可以经海关总署或其授权的海关向香港海关提出协助核查的请求。
在等待香港海关核查结果并确认有关原产地证书期间,申报地海关可以按照非《安排》项下该货物适用的税率征收相当于应缴税款的等值保证金后先予放行货物,并按规定办理进口手续,进行海关统计。香港海关核查完毕后,申报地海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立即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或者保证金转为进口关税手续,海关统计数据应当作相应修改。
参考链接:中国海关总署
如何查询海关进口增值税发票有没有被抵扣
法律分析:境内收货人或消费使用单位打印海关缴款书电子发票,取得电子信息后,申请稽核比对。纳税人在货物完税后,当日可以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发票,以便进行稽核比对申请.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