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认证咨询-员工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达到适度的饲养和照料水平
9.动物健康和福利
健康和福利
生产者应当证明其进行所有鱼类养殖经营活动时始终考虑到了动物福利,包括可能要用到的“清洁工鱼”。员工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达到适度的饲养和照料水平。
标准制定的原因
多种原因可能导致养殖鱼类承受痛苦,包括健康状况不良、形态畸形、运输、处理和水质退化,或在捕捞进行时。但是,如果养殖场使用较好的饲养方法改善养殖条件,就能够避免对鱼类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限制此类痛苦的产生并提高生产效率。
如果养殖鱼类一直处在恶劣的饲养环境中,其饲料消耗和生长速度都会下降。承受痛苦的动物也更容易感染疾病,其死亡率相应地也会提高。
鲑鱼养殖进程中不同的阶段和情况都可能会给鱼类造成痛苦,包括鲑鱼苗从孵化场的转移和取样、分级和计数、捕捞、宰杀前的存放和宰杀期间进行的各种处理。水质条件不佳会给养殖场内和野生的鱼类带来痛苦,例如低水平的溶解氧、在周围水域大量繁殖的浮游生物或极端的水温抑或温度波动。
传染病和寄生虫感染以及后续的治疗过程都会对鱼类造成影响。此外,如果饲养密度相对养殖条件来说太高或者出现突然的环境变化,例如亮光、噪音、渔网滚动和捕食者攻击,也会对鱼类造成影响。
实施
鱼类应始终得到用心照料。因此,作为《鱼类健康管理计划》(参见第10章)的一部分,养殖场应实施良好水产动物饲养规范并应当接受鱼类健康专业人士的监督。
养殖场应当提供完善的鱼类存放和饲养设施以确保其良好生长。虽然经常需要设定禁食时间以便在卫生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进行捕捞作业,但还是应当定期投喂优质饲料。
养殖场员工应当定期检查养殖设施,他们负责观察水质变化以及鱼类外观及其表现变化,每天向养殖场管理者报告观察结果。经过专门培训的员工应当跟进鱼类痛苦表现报告以明确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加以解决。
鱼类健康状况不良的行为指标包括在水表附近游动、隔离或偏离正常的群居模式以及较弱的采食动机。鱼类可能会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例如快速吸气或鳃盖一直打开。颜色变化尤其是变黑是多种疾病及痛苦的另一种可能迹象。
形态畸形如鱼鼻损伤、下颌畸形、皮肤溃疡和鱼鳍状况不佳或鱼鳞缺失也可说明饲养条件不佳。但是,这些体征都属于滞后指标,通常都可以通过观察表现变化并采取合理的预先措施来进行预测。如果鱼类存在形态畸形,养殖场应明确原因并进行纠正。
养殖场应定期清理网箱和网栏中的死鱼并进行妥善处理。明显存在损伤的鱼应移出网箱并以人道主义方式进行安乐死处理。
养殖场应当制定书面水质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 养殖场应当频繁或持续地对溶解氧浓度进行监测,同时对水温和盐度至少每日进行监测。
• 养殖场应当对可能影响其附近鱼类的水质其他方面情况进行监测,包括季节性浮游植物大量繁殖现象。
养殖场应当对员工进行温度、溶解氧以及相关的有害浮游植物浓度测量培训。
• 养殖场应当制作一份可行缓和措施清单,以备在水质问题出现时进行应对,同时还要列出可迅速采取这些措施的可用设备和已参训员工。
• 活鱼运输期间,养殖场应当规
定设备溶解氧饱和度水平保持 在80%到100%之间并进行监测。
如果养殖场因管理需要造成鱼类拥挤,拥挤时间应当限制在一小时之内。放养密度应适度并考虑到当地和时间因素,如鱼类大小、水温、溶解氧水平以及养殖场的水文模式。
养殖场平均饲养密度通常不得超过每立方米25千克,但是,如果鱼类其 他福利指标显示良好如低死亡率,而且水质也比较好的话(通常是指水温低于12摄氏度,溶解氧饱和浓度高于80%并 且几乎 没有 或 没有有 害藻类),饲养密度最高可以超出该生产周期饲养密度的5%。养殖场应当限制突发人工照明或水下噪声,以及其他环境干扰因素。
养殖场应当在进行鱼类捕捞并将其运输至加工厂或其他市场期间进行温度控制,将鱼类遭受的痛苦减到最小。宰杀之前,应当通过人道主义方式迅速将其击昏,并不得使用二氧化碳窒息法。
如果鱼在运输至加工厂期间需要保持鲜活状态,运输就必须杜绝不应有的延迟,而且还要按照通行做法对运输时间和储存密度进行控制。溶解氧饱和度应当保持在80%以上,如果使用密闭系统运输的话,应当确定并保持安全的二氧化碳水平。运输密度应当取决于当地的条件,且鱼类总量不得超过水量的15%。这些有关捕捞的条款规定也应当适用于养殖厂员工和分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