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退税政策(外贸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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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口退税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请详细回答
一、适用主体
1、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二、政策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1)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2)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是免抵退还是免退税,退税率是多少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是免退税,因为我国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适用的是免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没有固定的税率,需要分情况确定,退税方式主要分为税率和单位税额两种。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是免退税,因为我国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适用的是免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没有固定的税率,需要分情况确定,退税方式主要分为税率和单位税额两种。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是免抵退还是免退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是免退税,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生产型企业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外贸企业适用增值税免退税政策。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率是多少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没有固定的税率。出口的消费税应退税货物完全实行零税率,即征多少退多少。退税方式主要分为税率和单位税额两种方式,特殊商品存在同时采用两种方式计征、两种方式计算退税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是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至一个月。线上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退税的,如果显示退税已完成表示已完成退税的申报,此时如果申报记录提示是税务审核中则表示需要等待税务审核,税务审核通过后,等待退款即可。
提示,报税对于每个企业来说可以说是强制性的,并且还要及时申报,不然会产生罚款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如下:
1.外贸企业需先自行申请出口退税业务,选择“兔退税”项目,待审批完成后,下载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用于出口退税申请的电子信息录入;
2.外贸企业采购的货物用于出口时,对于采购的货物,做以下账务处理:借方是存货,应交税费_增值税_进项(退税抵扣),贷方是应付账款;
3.外贸企业需要取得有效的增值税专用采购发票,才能对采购发票上的进项税额申请退税;
4.外贸企业进行货物出口,由于申请了免退税业务,因此免征销项税。在出口报关成功之后,做以下账务处理:借方是应收账款;贷方是主营业务收入;结转出口货物的成本:借方是:主营业务成本,贷方是存货;
5.企业根据报关单、采购发票等信息,按照出口退税申请步骤申请退税,申请审批根据之后,做以下账务处理:借方是应收账款_出口退税(进项税额中经审批可以退税的部分)、主营业务成本(进项税额中不可退税的部分)贷方是应交税费_增值税_进项(退税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外贸型企业,怎样获得出口退税
小规模纳税人外贸型企业不能退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进项税抵扣,购进货物取得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外贸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国家规定退(免)税的货物一律实行免税政策。由于外贸企业出口的特点不同于生产型,购进货物内外销可以划分开,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国家规定退(免)税的货物,不申报退税均不征税。
扩展资料:
(一)申报期限
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出口企业,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90日内向所在地征税机关的退税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口免税申报手续。
(二)外贸企业向退税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时须报送下列凭证资料及电子数据: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
2、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
4、出口发票;
5、退税管理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申报资料。
上述资料按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一式四份,一份随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份退税管理部门留存,退税管理部门审核完毕签字盖章后返企业二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的退税率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
政策:
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货物直接出口,国家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和规定的退税率计算退还国内采购环节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不予抵扣或退税部分转入出口货物销售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税率计算,即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率,即出口退税率是指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这里所说的计税依据,是指具体计算应退(免)税款的依据和标准。目前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计算办理退(免)税,以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计算办理退税,以出口数量和货物购进金额作为计税依据。例:某服装进出口公司从某服装厂购进服装10000套,单价120元,购进金额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货款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公司于2008年9月将服装全部出口,并取得了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办妥出口退税手续。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为20万美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0月21日下发的《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税率=1200000×14%=1680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通知》规定加强对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的管理,严格人工审核及信息比对,同时征、退税部门要加强征退税工作衔接,紧密配合,共同防范外贸企业将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既用于申报出口退税又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即“一票两用”)行为的发生。
二、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已办理退税,但因无法按规定期限补齐有关单证或复核信息有误的,国税机关已按规定追回相应的已退税款、需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的问题,《通知》中没有明确规定。经电话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这种情况下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比照《通知》中未办理过退税的进项发票进行处理。外贸企业应在退税款返纳入库的次日起30天内,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持税收通用缴款书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并在《证明》的备注栏注明税款已返纳入库及税票号码。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对外贸企业填开的进项发票明细表、缴款书及返纳税款入库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开具《证明》。